江蘇非法強遷 民主人士被構陷「敲詐勒索」罪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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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萬方報導)6月9日早晨江蘇金土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僱挖掘機再次進入江蘇省常州市江墅村,將民主人士、退休教師姚寶華家唯一出村道路挖斷。這是繼6月6日常州市鐘樓區政府僱傭所謂的施工隊到姚家門口非法施工,砸了車、搶了手機並打傷姚姚寶華女兒姚欽,姚寶華被迫手持菜刀對峙暴力強拆之後又一次非法行動。

常州市中級法院於6月2日向姚寶華送達行政裁定書,明確江墅村房屋地塊尚未徵收為國有土地。也就是說依據中共現行《土地管理法》43條規定,在該地塊的任何施工都屬於違法、甚至是犯罪行為!為此,姚寶華已經向常州市政府、常州市住建局舉報,要求市政府阻止開發商的非法施工行為。

6月9日早晨江蘇金土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僱挖掘機再次進入江蘇省常州市江墅村,將民主人士、退休教師姚寶華家唯一出村道路挖斷。(六四天網)

6月9日上午11點,常州市城鄉建設局已經到達現場,發出行政執法告知書。負責打樁的現場人員對姚欽說,他們屬於私人承包,是從常州市機械施工有限公司承包下來的,以為這個項目是合法的,原來被欺騙了。他們表示要撤出工地,不幹了!工地現場有人告訴姚欽,過幾天,他們(指開發商)還要來!

姚寶華及家人被扣上「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敲詐勒索」罪批捕

為逼拆遷,一家四口全被關押進看守所,年近八旬老人姚寶華曾四次被刑事拘留和一次被勞教。

74歲的姚夫人劉勤鳳一向受人尊敬,在被常州市鐘樓區公安分局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刑事拘留30天後,又遭常州市鐘樓區檢察院變更罪名為「敲詐勒索」批捕。

姚寶華被以「聚眾擾亂公共秩序」刑事拘留,最後變更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批捕,由於罹患癌症需要手術而被取保候審。兒子姚納新被以「尋釁滋事」罪名刑事拘留,後又變更為「敲詐勒索」批捕。

75歲的姚寶華,曾是教師,退休後一直從事公益維權活動,義務幫助失地農民和被強拆老百姓打官司,曾以80多份行政判決將政府的違法行政行為固定。當局視其為眼中釘肉中刺,常州市中級法院專門針對姚寶華制定了「不允許公民代理」的內部規定,長期的積怨與迫害使其罹患胃癌。

姚欽告訴大紀元記者:「常州市公安局鐘樓分局副局長呂勤儉以談話為名將我騙去,提出兩個選擇,一個是寫認罪書放回家,一個是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為名拘留,我當時回覆他,我甚麼罪都沒有,不可能認甚麼罪。警察當時就將我押送看守所,我被拘留了37天。在關押期間,副局長呂勤儉親自提審我,逼我做父母的思想工作,當時我甚麼話都不說,只是大聲斥責他們卑鄙、無恥、下流。他們也用這套方法對付我的媽媽,她至今依然被關押在看守所,已經四個多月了。我媽媽年老體衰、健康狀況很差。當局不給保釋」

6月6日常州市鐘樓區政府僱傭所謂的施工隊到姚家門口非法施工,砸了車、搶了手機並打傷姚姚寶華女兒姚欽。(六四天網)

「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和 「敲詐勒索」的由來

所謂「聚眾」罪名的來歷,是指2011年11月8日鐘樓區北港街道江墅村村民因集體所有的30餘畝耕地被金廷房地產公司侵佔,而村民自發阻止其違法建造青楓公館商品房項目的維權行動。常州市國土資源局明確答覆,上述項目嚴重違法,青楓公館項目土地出讓合同三年前就已取消。在「11.8」維權行動中,金廷房地產公司僱傭的黑社會人員打傷包括劉勤鳳在內的四位村民。

金廷房地產公司曾主動拿出80萬對江墅村村民作出民事補償,姚家人作為30餘畝集體土地所有人之一,沒有分到一分錢,也沒有碰過、或者「保管」過這筆錢。如今鐘樓區當局以刑事「敲詐勒索」罪逮捕姚家人,以此達到打擊報復和逼遷房屋的雙重目的。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教授,社會問題研究中心主任於建嶸在微博上寫道,因被強拆和被綁架進京上訪的鄭州@愚鈍-賈靈敏流著淚說,我算明白為甚麼從中央到地方都不講法律了。因為講法律,就不能這樣強搶老百姓的房子和土地,就不能有這麼多億萬富商和千萬元級的官員了。而不講法律的藉口是發展和維穩。現在是法院不行,上訪也沒有用,絕望啊!

姚欽對大紀元記者說,「土地財政讓有些人利令智昏,僱傭那麼多人對付我們一家,想挑起百姓鬥百姓,十多年維權,家裏經歷了太多事情了,如今老父親身患胃癌、老媽媽和兄弟坐牢,我簡直恨之入骨了,這個社會太黑暗了!我真想做點驚天動地的事兒,咱老百姓就是沒槍沒炮,否則的話,我真要拿槍開炮跟他們幹起來了。」

(責任編輯:謝東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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