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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部:朝強化管收欠稅大戶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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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31日電)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今天說,如果發現義務人欠繳金額較大,且有惡意逃避情況,未來會朝強化管收努力,希望有效達成執行目的。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邱志偉今天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據財政部資料,目前欠稅個人或企業遭境管達1萬1424件,欠稅金額約新台幣200億元,過去3年執行管收114件,希望主管機關思考如何強化執行,提出有效積極作為,包括加強管收等方式,追討應繳納稅款。

與會的財政部賦稅署稽徵行政組專門委員陳慧綺說,只要納稅義務人超過期限沒繳清稅捐,賦稅署會馬上移送行政執行署,也會配合提供義務人最新財產所得資料等;另外,賦稅署會辦限制出境或對納稅義務人財產禁止處分登記,且每年7月1日在各國稅局網站公告重大欠稅人名單。

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官鐘志正在會中表示,如果稅捐機關經相關催收程序沒效,會將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執行,各分署依法採取強制作為,財產部分會扣押、查封或拍賣等程序。

他說,如追查發現義務人有惡意逃避等情況,將更進一步採取其他強制措施,包括限制出境等,或通知義務人不到場,也可向法院聲請拘提,甚至管收;不過,管收牽涉限制人身自由,執法時會注意比例原則問題,這部分較慎重。

行政執行法規定,行政執行官訊問義務人後,認有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顯有逃匿之虞等情形,而有管收必要者,行政執行處應自拘提時起24小時內,聲請法院裁定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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