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男子8年冤獄 僅獲2.9萬元「國家賠償」

【大紀元2013年05月28日訊】江蘇男子嚴發祥蹲8年冤獄,僅獲2.9萬元「國家賠償」,嚴發祥表示:「難道我的冤獄真要白坐了?只要還有一口氣,我還會繼續跑下去。」

嚴發祥是江蘇鹽城市射陽縣人,1980年左右,在幫射陽縣海洋漁業公司銷售積壓帶魚的過程中,獲取了1萬多元的差價作為跑業務的費用和酬勞,1983年他被以詐騙罪判刑14年,後改判為8年。服刑期滿後,經過不斷申訴以及新證據的出現,2008年,鹽城市中院宣告其無罪。

嚴發祥8年的冤獄,只換來一張宣告其無罪的判決書卻未獲得國家的任何賠償,這讓他難以接受,5年來,嚴發祥為申請國家賠償一事,多方奔走,疲憊不堪,最後僅獲2.9元「國家賠償」。

8年冤獄只獲2.9萬元賠償

30多年前,嚴發祥在鹽城市射陽縣跑供銷,是當地的一名能人。1980年左右,在幫射陽縣海洋漁業公司銷售積壓帶魚的過程中,獲取了1萬多元的差價作為跑業務的費用和酬勞,1983年被以詐騙罪判刑14年,後改判為8年。服刑期滿後,經過不斷申訴以及新證據的出現,2008年,鹽城市中院的一張判決書宣告其無罪。

宣判無罪後,嚴發祥希望通過申請國家賠償的方式挽回失落的尊嚴,然而,在該案是否適用國家賠償法、由誰來賠、賠償多少等問題上,存在諸多爭議。5年來,他等來了射陽縣政府的最終答覆,只能給29000餘元賠償款。

嚴發祥無奈的表示:「我坐了8年的大獄,只有2萬多元的賠償金,連複印材料的費用都不夠!」面對兩張判決文書,68歲的嚴發祥陷入了深深的苦惱。

事件回放

嚴發祥出生在1946年,上世紀80年代他是射陽縣手工業局下屬企業的一位供銷員。當時30出頭的他是射陽相當有名的供銷能手,購鋼材、調煤炭、銷產品,嚴發祥沒有辦不到的事。

據嚴發祥回憶,1980年前後,射陽縣海洋漁業公司帶魚大豐收,但銷售困難造成庫存積壓很大。時任公司中共黨委書記、經理的江波找到他求他幫忙銷售帶魚,以5角錢一斤的價格給嚴發祥,不管賣出價是多少,都是嚴發祥的,這裡面包括運輸費用和勞務費,沒有固定工資。

之後,嚴發祥聯繫上了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的一家企業,以每斤0.62元的價格,一下子銷出去近10萬斤。

這本來是一件非常順利的大買賣,可讓嚴發祥沒有想到的是公司出具的發票上的價格是0.5元,而銷售給寧夏的價格是0.62元,這當中0.12元的差價沒有發票,因此對方無法付賬。這下可難壞了嚴發祥。

嚴發祥說:「我向江波作了匯報,他當時覺得不出具正規發票人家確實沒法支出這筆錢,於是就指示下屬一水產部門幫助我開具了3份每斤價格為0.62元的發票。後來,寧夏也以0.12元/斤付給了我差價,共計10448.40元。」讓嚴發祥想不到的是,就是這3張發票,讓他蒙受了8年不白之冤。

1982年8月,有人就此問題向射陽縣有關部門進行了舉報,說江波和嚴發祥在銷售帶魚的過程中存有重大的經濟問題,在接受調查的過程中,江波讓會計不要說發票是他讓開的,嚴發祥由此成了「假發票案」的受害者。

1983年9月14日,射陽縣人民法院認定嚴發祥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嚴發祥不服,向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1989年4月5日,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複查,對嚴發祥的案件提出再審,並撤銷原判,認定嚴發祥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

揭開「詐騙」真相

坐滿了8年牢的嚴發祥出獄後繼續為自己申冤,當年只因為了躲避責任,公司負責人江波說了假話,才讓嚴發祥坐了8年牢。2006年,江波在彌留之際,出於內心的不安,他終於說出了當初整件事情的真相。這使得嚴發祥案子有了重大突破。

2008年8月4日,濱海法院判決宣告無罪。嚴發祥終於從法院拿到了一份期盼多年的無罪判決,激動的他一下子燃放了幾千塊錢的鞭炮。

「從被判14年到8年,到最後宣告我無罪,這8年牢獄之苦,我一定要討回來。」嚴發祥說,從1982年10月收監至1990年10月刑滿釋放,這2920天裡是他人生中最黃金、最能有為的年代。

然而又一個讓嚴發祥想不到的是,無罪判決生效後,申請國家賠償的道路卻不比案件平反來得輕鬆。

從2008年9月起,5年來嚴發祥在家人和律師的幫助下不斷的進行申述,等來的結果是,射陽縣法院等部門針對嚴發祥的具體情況測算出對其的補償經費數額為29000餘元。

對於這個結果嚴發祥根本無法接受,他說,幾十年申冤,所花費的材料複印費都要超過幾萬元,「難道我的冤獄真要白坐了?只要還有一口氣,我還會繼續跑下去。」

(責任編輯:吳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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