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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被欠稅26億 陳菊:依法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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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5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晴玳台灣高雄報導)因應財政窘境,高雄市政府近年來積極開源節流,但截至101年底市府被欠稅共計26億元竟坐任其不繳。高雄市議員黃淑美21日抨擊市府追討不力,憂心過了追訴期會被註銷,市長陳菊表示,基於賦稅公平將依法追討。

黃淑美在市政總質詢時公布10大欠稅戶,她說,這10大戶欠稅總金額約7億元,以房屋稅、地價稅、土增稅居多。她提出質疑,房地產買賣照理務先繳納相關稅賦,但為何有人未曾完稅竟可辦理過戶?

欠稅大戶的資產早已被查封法拍,稅務債權本享有優先償還順位,為何政府仍追討不到?她質疑稅捐處是否有申請分配,為何仍無法得到欠稅戶的資產分配。她憂心稅捐處再不積極追討,一旦過了追訴期恐怕會被註銷。她說,小百姓點滴收入都須繳稅,大戶卻有辦法欠稅不還,不滿市府追償不力。

東區稅捐稽徵處長王乾勇說,欠稅者只要積欠10萬元,就會被禁止財產處分;個人欠稅逾100萬元或公司欠稅200萬元就會被禁止出境。他說,被送行政執行處者,市府會主張債權,持有債權憑證,一旦欠稅戶有資產,市府一定積極追討。

王乾勇指出,民國96年已將所有欠稅戶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他說,中央在101年3月4日修訂稅捐稽徵法並展延5年的追訴期,後來對欠稅超過50萬元以上者再延5年追訴期,也就是96年以前欠稅者,市府可以追償到106年3月5日。

王乾勇說,並非稅捐處追討不力,只因欠稅戶的資產無法順利拍賣出去。市長陳菊也強調,基於賦稅公平,市府將依法追討。◇

(責任編輯: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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