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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加油站漏油汙染用水 判賠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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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4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灣台北報導)環保署去(2012)年承接加油站漏油汙染事件後,找不動產估價師進行鑑定,鑑價結果住戶房地貶損7%,環保署也依此裁決加油站必須賠償住戶的損失,估計19戶共約300萬元。

環保署公害糾紛裁決委員會主任林福來表示,因民眾懷疑汙染致使房價下跌,所以環保署經兩造同意,找桃園地方法院公告的土地公證人來鑑價。但因這兩年19戶並未有交易資料,鑑價師擴大範圍,以附近成交的價格評估,受漏油汙染區的房價下跌7%。

加油站漏油汙染事件發生在2009年、桃園縣中壢市過嶺加油站,當初經桃園縣政府認定汙染地下水嚴重,加油站事後處理得以控制。但汙染事件致無法使用地下水,且民眾質疑房地價格因此滑落,2012年轉向環保署提出裁決請求。

林福來表示,低於7%的住戶以當初的主張為主,高於7%者以7%為上限。全案有20天申訴期,加油站如有不服,可向桃園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

(責任編輯: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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