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電:終結馬克思主義–八、商品交換價值的理論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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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4月21日訊】關於商品的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亞當•斯密在他的《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這部著作中說道:「價值這個名詞,有兩種不同的意義,有時表示的是某種物品的效用,有時表示占有這物品後所取得的購買他種財貨的能力。前者可以稱為使用價值,後者可以稱為交換價值。」這就是說,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是一件物品價值的兩個方面。

那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又如何區別和聯繫呢?這「兩種不同的意義」又如何反映物品的價值呢?例如一件上衣用於自己穿著時,可以起到保暖的作用,這就是它的使用價值,但它也可以用以交換一定數量的大米用以充飢,實現另一種效能。當它用於穿著時其保暖的作用或其他效能是已定的。而同樣一件上衣用於交換大米時具體能交換30公斤還是50公斤卻是不確定的。於是,一件商品到底能交換多少其它商品,就成為人們討論的重點,也成為人們認識價值的關鍵。

李嘉圖對此結論說:「效用(即使用價值)對於交換價值說來雖是絕對不可缺少的,但卻不能成為交換價值的尺度。」(《李嘉圖著作和通信集》商務印書館1962年版,第一卷第7頁)。他對商品交換的結論是:使商品之間成交的,是它們包含的勞動量。

我們需要注意,這一結論除非是上述交換的雙方,即那個用上衣交換大米的人和那個用大米交換上衣的人,對上衣和大米的效用完全沒有認識,只對上衣和大米中包含的勞動量有所認識。

即大米持有者要交換上衣時,不是根據上衣的保暖和其他效用,而是根據上衣中包含的勞動量來決定交換。同樣,上衣持有者要交換大米時,不是根據大米的充飢效用而是根據大米中包含的勞動量來決定交換。

這在實際交換中是否可能?並且,按斯密的說法,使用價值是指物品的效用,交換價值是指物品交換他種財貨的能力。這裡說的這個「財貨的能力」,當然是指物品交換到的「他種財貨」所具有的使用價值。因為「財貨」是就使用價值來說的,不是就勞動來說的,誰也不能拿包含在「財貨」中的勞動來享用,只能拿「財貨」的使用價值來享用。因此,交換價值實際還是使用價值與使用價值的對立。

那使用價值與使用價值又如何區別大小呢?即一件上衣的保暖作用到底與30公斤大米的充飢作用相等呢,還是與50公斤大米的充飢作用相等?物理作用上它們當然永遠不可能相等,但是在商品交換上它們必須要有一個對等量,於是,這就與它們中必須耗費的勞動量有關聯的商品價值相關了。

在這裡我們看到,勞動耗費量只是決定交換的因素中的一方,另一方,即使用價值的變量,只是因它在與他物比較下的高度抽象性(物的使用價值在使用時是具體的和絕對的,在與它物比較時,就變得抽象了),使它在馬克思之類被意識形態扭曲了正常思維的所謂「思想家」中無法認識到。對平常人來說,任何一個消費者的交換行為,都顯示出他對欲交換商品的使用價值的準確判斷,卻對該商品中包含的任何勞動量,確確實實都嚴重地認識不足。儘管各個消費者的意見並不一致,但是他們對使用價值的真切感受,卻是無可置疑的。

為甚麼書本與現實生活會如此地相互背離,是書呆子們的錯,還是只注重物質享受,只看重利得的消費者們的錯?

一件商品中耗費的勞動量可以在靜態分析中,即在既定的社會生產狀態下,適用來衡量和探究商品的交換價值。在這種既定的生產狀態下,社會各種產品已經根據它們的使用價值大小,確定了它們的生產比例,只有在這種情況下,即在決定交換的其中一項已經相對穩定的狀態下,產品中包含的勞動量才可能參與決定它們的交換價值。

也就是說,沒有使用價值的商品,連價值的資格都不具備,它所包含的勞動量,根本無從決定它的交換價值。

因為無效勞動理所當然不會被社會承認。而商品中包含的勞動量,也必須在它的使用價值與它物比較下具有為生產它付出一定量勞動的前提下,才能參與決定商品的交換。

這就表明,一件商品包含的勞動價值本身,也是它的使用價值決定或賦予的。只有它的使用價值量,即效用能力支撐下的勞動付出才是有價值的。否則,誰也不會理睬和看重它。

即便這樣,這種由一定勞動量參與決定商品交換價值的情況在競爭的社會生產中也是轉瞬即逝,很難長久穩定存在的。因此,僅用勞動量來決定交換價值甚至決定價值量是何等地無知。

斯密和李嘉圖也正是從一個局部時期的生產力水平決定的各種商品生產的難易和需求狀況,從靜態上探究商品之間交換的依據,從而論述價值和價值量。

顯然,一個產品是否值得耗費那麼多勞動量,是由它的使用價值來決定的。正是使用價值與勞動耗費量的結合,在決定一個物品與其它物品的生產比例。也只有在這個比例已定時,用勞動量來確定交換比例才是可能的。

因為勞動創造價值的前提是,創造物的效用和功能。勞動創造的是效用,是財富。不同效用或不同用途的物品,它們的價值關係必須先由其效用,即使用價值來確定或做它們的「生存」依據,由勞動耗費量來參與決定它們相互「依存」的比例和參與決定相互交換。

物品中包含的勞動量也只能在這個時候,在一個時期或一個自由貿易區內穩定的局部時期,才可能決定商品之間的交換,它在商品生產的競爭狀態下,只能參與價值分析和產品生產、生存前景和地位的評估,而不能成為商品交換的唯一依據,更不可用制度將之固定下來。如果這樣,無疑會窒息勞動創造,對社會財富生產和交換秩序造成毀滅性的破壞。

一個物的使用價值,在消費者手中是其親身感受產生的,它是個絕對的量。但此物與彼物(用途各不相同的物,比如這裡的一件上衣和一定數量糧食)的使用價值比較時,卻很難絕對它們之間的量,因而是相對的。它們在同一時期的不同消費者,在同一消費者的不同時期,也就是說在任何情況下都難以絕對化。

商品價值中的勞動因素卻不同。在一定情況下,不同商品中耗費的勞動量卻能夠用絕對的量來衡量,如幾個工作日或幾小時等。

因此對任何兩種商品在一定數量(如幾件、幾斤、幾打等)的比較下,它們之間在使用價值量上的相對徘徊,就能夠在一定量勞動耗費下被穩定下來,或被最終用來確定它們之間的交換比例。

但我們清楚地看到,勞動耗費在商品之間的交換關係或交換比例上,只起到了一個穩定劑的作用,交換的依據卻是使用價值,這一點是不可動搖的。否則,我們就會找不到勞動的方向,不知道自己在商品社會中勞動是為了甚麼,更無法明白價值波動的原因是甚麼。

當然商品交換本身也是勞動交換,是勞動的社會協作,勞動耗費量不可能不在商品交換中起到一定作用。

但歸根到底,既然勞動是為了生活和享樂,勞動創造的是享用物,那麼交換的依據就必然是享用物的效用即使用價值。使用價值的增大或相對減小,必然隨時突破勞動耗費量的規定改變交換比例。

勞動耗費量的變化當然也會對商品交換產生影響,但遠不及使用價值大小的變化對商品交換產生的影響要敏感和作用顯著。

在競爭的動態下,對商品交換價值起主要作用的必然是使用價值。否則,我們就無法解釋今天世界經濟高速增長的原因,也尋找不到新技術得以開發和啟用的動力,還會從此失去改善我們人類智力狀況的環境。

李嘉圖對此還說:「具有效用的商品,其交換價值是從兩個泉源得來的—一個是它們的稀少性,另一個是獲取時所必需的勞動量。」稀少性是由自然決定的,一般也只有勞動可能改變它,於是,在他的理論中,這個結論無異於說,勞動量是交換價值的唯一泉源,勞動量的大小就決定價值的大小。李嘉圖從來也是這樣結論的。馬克思的結論,於此之中也有很大關係。

但李嘉圖說到的「商品」,是「具有效用的」,馬克思乾脆連這個部分一概去掉,只堅持:勞動量等於價值量。

李嘉圖的這一結論顯然失之偏頗,因為誰也無法確定這個「必需」的勞動量到底是多少,即使是市場確認,也從來沒有哪一個市場對商品用勞動來標價。

並且,商品僅僅從它獲得的困難程度—稀少性和生產需耗費的勞動量—就成了它定價的依據,那商品的立腳點在那裡?「困難」顯然不是它成為商品的理由。它要成為商品,首先要具有一定的使用價值,其次才是它的「困難」。即使它具備了第一條件,結合獲得它的「困難」,使它成為了商品,它的「困難」度也絕不是它定價的依據。

李嘉圖等人也許忽略了「稀少」的原因。譬如某一物品本身很多,但是某一時期或在某一地區需求的人群大,個體需要的量也大,等等。恐怕沒有人會對沒有使用價值的物品產生需求慾望吧。沒有使用價值的物,任它稀少,以至獲取難如登天,也不會引起人們對它產生任何興趣。

某一物品的稀少或缺乏,是由人們需求的程度決定的,而需求是由該物引起人們享用慾望的特質形成的,這就是它的使用價值。

人們為甚麼要忽視事物的本質,去追究它的表面現象呢?稀少啦,生產它費時、費力、費腦筋啦。它耗費的勞動多,它的交換價值就大。那人們乾脆把一切本來容易辦到的事情,都採用費時費力的辦法去做。馬克思的勞動耗費價值論,就得到的是這樣的結論。中國人直到今天,還在不知不覺地這樣在做。

一件商品為甚麼要費時、費力、費腦筋去製造它呢?原因就是它的使用價值值得為它去這樣做。並且,每個這樣做的勞動者,都會在這個過程中自覺地努力減少勞動耗費,同時努力提高商品的效用和質量,即增加商品的使用價值。這是商品的價值功能所起的作用,而不是大公無私或者奉獻精神等等能起作用的地方。

商品的價值定量在使用價值,它的價值定位在費時費力。因此,使用價值才是決定交換價值的主要因素。馬克思經李嘉圖一挑唆,立即就老眼昏花,所看見的就只有勞動,再也看不見使用價值了。

實際上,馬克思只是在紙筆之間看不見使用價值,他在肚中飢餓時,就會體會到,並且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地看見麵包的價值是充飢的功能,而不是麵包師製作麵包耗費的勞動。他掏出馬克支付麵包費時,一心只想滿足他的胃和他那張嘴的需要,而在紙片上糊塗亂寫時,卻說他支付的馬克,是為購買麵包師製作麵包耗費的勞動。這個連日常生活都教不乖的十足的白癡。

李嘉圖的上述結論,同前述情形一樣,須在一種極為穩定的靜態的社會生產,或叫既定的生產狀態下,才是適用的,在謀求發展的商品生產的競爭狀態下,就難以適用了。我們如果閱讀李嘉圖「論價值」這篇文章中有關價值來源的論述,就可看到李嘉圖正是在對社會生產作靜態分析時,或是把社會生產的一個斷面拿來分析時得出的結論,這就難免他的結論在動態的社會生產中出現偏差了。

但這一顯見偏頗的結論又被馬克思取用為其「勞動量等於價值量」的理論根據,並出於強烈的意識偏見,不但否定了勞動效率在商品社會中的作用,也完全否定了過去勞動的價值作用,完全混淆了勞動創造與勞動耗費的區別。使他的理論成為阻礙社會財富增長的障礙,成為扼殺人們勤勉、努力、節儉等良好品性的消極理論。(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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