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房東 美國愛州中國留學生被判17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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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4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馮德成編譯報導)前美國愛荷華大學(University of Iowa)的中國留學生唐彭(Peng Tang)被控假借租房,誘騙另一名中國女留學生並在她的公寓裡強姦了她。在唐彭認罪後,愛州法官8日判他最多17年監禁。

22歲的唐彭面臨17年徒刑,但將有機會獲得假釋。唐彭原本被控一級綁架罪,面臨終身監禁的可能性,但在二月時,他承認犯了較輕的第三度性侵犯罪和勒索罪。

據Johnson郡檢察長林妮司(Janet Lyness)表示,唐也因試圖收買證人而被定罪,必須服刑七年後,才會有資格申請假釋。

出獄後,唐將註冊為性犯罪者,並在餘生都只能獲得某種形式的監督假釋。他也將被交給移民局,有可能被驅逐出境回中國。

在週一的判刑庭訊中,受害者和唐的朋友都沒有出席。檢察官林妮司讀了受害者信,談到她的生活如何因此事件而改變了。

受害者在信上說:「我不能忘掉他是試圖把我戴上手銬和他用毛巾塞進我的嘴裡。有很長一段時間我都不能入睡,前兩週我一直在做惡夢。」

受害人在信中說:「好幾週她都沒有去上課,因為許多的中國學生都在談論這個犯罪事件。」

她又說:「在中國我們一胎化政策,我是我家裡唯一的孩子。」「父母對我投入了大量的支持和期望,他們選擇了愛荷華大學給我,認為愛荷華州將是一個能夠安靜學習和生活地方。他們簡直不敢相信發生了這件事,我的媽媽終日以淚洗面,吃不下飯。」

受害者說,唐彭在中國互聯網上散佈「扭曲事實的故事」。她說:「很多中國學生相信了唐的故事,在Twitter和Facebook上對我攻擊,甚至在網上張貼了我的照片。使我的學習大受影響。」甚至連我在中國的家人都受到影響。

她寫道,在中國大多數女性都不向當局報告被性侵犯的事。但是,為了要防止這種情況發生在其她學生身上,我讓她們知道她們的權利。

她寫道:「我認為被告應該被終身監禁,因為他對女人和他的同胞的侮辱行為。」

在聽證會上唐代表自己強調說,他的認罪是「Alford式認罪協議」,也就是說他同意認罪協議是為了避免終身在監獄裡生活——他不承認自己有罪。

通過翻譯唐說:「我接受認罪協議,但我沒有犯罪。我不希望這件事威脅到我的餘生。」

唐說,如果他真的犯了罪,受害人不會同意他的Alford式認罪協議。他還表示,他沒有在網上發表任何故事,因為他一直在監獄裡。不過當局指控,唐與監獄外面的朋友合謀,要求受害者改變她的故事。

通過翻譯唐說:「如果我做了如她所說的事,人們會批評我說我是壞人,而不會去批評她。」

唐在2012年4月被逮捕,原因是他涉嫌強姦一名女子,那時她讓唐參觀她的公寓商量轉租問題。警方表示,唐將她鎖在一間房裡,而且在她的嘴裡放了一塊毛巾,並試圖把她的手綁在身後。

警方還表示,唐照了多張受害者的裸體照片,並用刀子威脅她不要告訴警方,否則將於網上發布這些照片。

(責任編輯:畢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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