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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清償子女債務 可選有限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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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瑞益新竹15日電)彭姓老婦人因兒子積欠車貸,房子被法院查封,法官今天表示,如果父母不清楚子女的債務情形,可選擇有限責任繼承。

住在新竹縣的78歲彭姓老婦人今天拿著兒子的骨灰罈及遺像到新竹地方法院大門口下跪,泣訴法官無情,查封兒子留給她的房子,害她無家可歸。

彭姓老婦人說,前夫多年前用兒子名義買了一輛轎車,由兒子繳交貸款,未料兒子於民國95年在家裡洗澡時,吸入過多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當時仍有新台幣24萬元車貸未繳清,兒子死後,她繼承兒子留下的房子,但今年初遭法院查封。

彭姓老婦人表示,兒子有3個連帶保證人,她只是其中之一,銀行為何只找她要錢,又扣押她的老人年金,讓她沒辦法活下去。

承辦法官謝永昌表示,民法親屬編98年修訂後,稍不留意就可能子女債父母扛,如果知道負債多於遺產,可拋棄繼承;若不清楚負債情況,可選擇有限責任繼承。由於彭姓老婦人不了解原委,概括承受兒子的財產及債務,債權人某汽車公司又堅持催討,法院只能依法查封彭姓老婦人的房子。

謝永昌說,法律不外乎情理,將協調債權人撤銷查封,讓老婦晚年不致流落街頭,至於老人年金等社會福利津貼是不可扣押的標的物,將進一步查證法院有無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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