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2月22日訊】港府星期五(22日)就修例召開特別行政會議,並即日刊憲,預計三月實施。海關工會指,條例所限,海關人員未必能行使酌情權沒收貨物了事,違法人士將會被檢控。
港府在二月初建議修訂進出口條例,限制16歲或以上的人士,每日最多帶兩罐嬰兒奶粉出境。未滿16歲一罐都不可以帶。條例訂明違法最高可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海關工會表示,多帶了奶粉判罰由法庭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