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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籌委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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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草案,預計最快明(2014)年1月中可獲通過。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在立法院二讀已通過,龍應台希望能在這會期三讀通過,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就可以正式成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是國家第一次實驗及實踐行政法人制度,能否同時運用公部門資源、民間靈活營運方式及更活潑的思維,是非常大的考驗。

文化部16日宣布成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籌備委員會,由文化部長龍應台擔任召集人,委員包括林懷民、陳國慈、姚仁祿、朱宗慶、童子賢及陳樂融,還有顧問簡文彬。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成立後,將納入國家兩廳院、台中歌劇院及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中心。

龍應台說,台中歌劇院列入設置條例二讀通過版本中,各黨團都已經簽字,只有台聯不認同沒有簽字,目前尚待黨團協商結果。即使設置條例通過,台中市政府也必須用最快速度完成附帶協議所要求的項目才行,也就是將台中歌劇院土地及建築物捐贈成國有財產。

至於高雄衛武營,籌備早就開始,不管設置條例通不通過,衛武營的籌備會繼續,並按既定時間進行開幕等事項。

關於董事會與藝術總監權責劃分問題,龍應台指出,設置條例很明確規定,董事會包括董事長全部都是無給職,董事長與藝術總監之間的權責,將透過組織章程清楚規範,避免董事長與總監權責不清。

另外,文化部明年1月20~25日將搬遷到新莊,北平東路上辦公室已退租,不過還保留南海路辦公據點。◇

(責任編輯: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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