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1月24日訊】黃巖法院有個惡吏叫鄭某某,當年在沒有宣布我到庭的情況下以去年沒有歸還明年的貸款,這一萬古不見的惡理強拆了我的房屋。「我的拆遷協議簽訂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他責我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前沒有拆除」。我也不知道被告沒有到庭是不是就可以枉自判決,請天下律師告訴我。
逼我走上十年上訪路,十年上訪我見過兩屆區長,見過兩屆信訪局長,兩屆紀委書記,見過兩屆檢察長,見過兩屆司法局長,見過公證處主任,市長接待日見過市長王中蘇。到最後總是香蓮狀紙陳世美,轉到指揮部手上,指揮部認為屋是法院拆的,就拒絕賠償。一直到如今朝庭兩度更替依然分文未賠。我雖然沒有得到分文賠償,十年上訪我修有一首上訪歌,現唱於天下聽:「十年上訪十年淚,香蓮狀紙呈世美,作秀戲民一回回。陳世美、陳世美,歡呼今朝無黑臉,豪言壯語沖九天:『從使告到北京城,依舊問我地方人』。」
2013年4月24日和5月25日兩次向台洲紀委網站舉報,至今沒有回音,2013年9月鑒察部發佈舉報網站,我上網舉報又給轉到地方網站,我又舉報還是沒有回音。真讓人憤怒,在此斗膽問當朝:「今朝民冤何處伸,千古法治更何在。信訪惡法當可休,還我衙前鳴冤鼓。我望朝庭除惡吏,天下方得能清平。還我衙前鳴冤鼓,千古法治喚回來。人民方有伸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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