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馳被入稟高院追討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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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莫森綜合報導)香港藝人周星馳前女友兼財務顧問于文鳳,入稟高等法院向周星馳追討8千萬元佣金。

于文鳳於入稟狀稱,與周星馳拍拖13年,到兩年多前分手。她是有經驗的金融及地產投資者,曾與周星馳於2002年簽約,擔任他及公司的投資顧問,開始時每月收取2萬元顧問費用,其後最高加至5.9萬元,其後減至3.5萬元,直至2011年9月中止合約。

根據入稟狀,于文鳳聲稱,除了合約外,她與周星馳有口頭協議,將投資除稅後的利潤一成,作為佣金。周星馳於2007年5月,開始支付于的投資佣金,涉及2,000萬元,當中成功投資包括股票及物業買賣。

于文鳳稱,在2004年物業市道低落時,從市場消息中知悉,花旗銀行欲出售天比高發展物業。周星馳以3.2億元投得物業,並與發展商菱電發展合作。

根據入稟狀,天比高最後於2007年5月完成發展,興建4幢獨立屋,其中16號及18號屋以於2009年獲利售出,而周星馳亦向于支付1494萬元佣金。而10號及12號屋由菱電發展分開擁有,而菱電以8億元售出10號屋,而12號屋由周星馳及星揚擁有,估值為8億元,而周星馳及其公司尚欠于文鳳8,000萬元佣金,她曾建議分期支付,但被周星馳拒絕。

入稟狀又透露,周星馳在去年7月表示會在3年內,每年支付1千萬元,餘數等物業出售後才繳付。但今年3月周星馳支付了1,000萬元佣金後,至今沒有再繳付餘額。于文鳳決定入稟追討餘下所欠佣金、費用及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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