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8月25日訊】為了形象地感性地體現和感受《易》所表示的天地、萬物、社會、人體之間(之中)的那種關聯、感應、律動、和諧的現象和規律,這就有了《樂》的產生。
所以,《樂》主要是從音律的角度揭示天地人萬象及其不同組成單元之間和諧律動規律。
《周禮•春官》中所記載「大司樂」的職司,比較全面地反映了《樂》的內涵與功用:
「以樂德教國子:中,和,祗,庸,孝,友。
「以樂語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
「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鹹》《大磬》《大夏》《大濩》《大武》。
「以六律、六同、五聲、八音、六舞大合樂,以致鬼神祗,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安賓客,以說遠人,以作動物。」
所以,《禮記•樂記》說: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而「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因「情動於中,故形於聲;聲成文,謂之音」。而「樂者,音之所由生也」。
是故,「樂者,心之動也;聲者,樂之象也;文采節奏,聲之飾也。」
所以,「樂由中出,禮自外作」;「樂者為同,禮者為異;同則相親,異則相敬」。
因為「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故「大樂必易,大禮必簡,樂至則無怨,禮至則不爭,揖讓而治天下者,禮樂之謂也」。
而當「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樂興焉」,而「樂行而倫清,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
「是故情見而義立,樂終而德尊。君子以好惡,小人以聽過。故曰:生民之道,樂為大焉。」
因為「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於心,然後樂器從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氣盛而化神,和順積中而英華發外」,所以「唯樂不可以為偽」。
「凡奸聲感人,而逆氣應之;逆氣成象,而淫樂興焉。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順氣成象,而和樂興焉。」
可見,「樂者,非謂黃鐘大呂弦歌幹揚也」。而「正六律,和五聲,弦歌詩頌,此之謂德音。德音之謂樂。」
所以,「聖人作為鞉、鼓、椌、楬、壎、篪,此六者,德音之音也。然後鐘、磬、竽、瑟以和之,幹、戚、旄、狄以舞之。」
所以,「鐘聲鏗,鏗以立號,號以立橫,橫以立武,君子聽鐘聲則思武臣。
「石聲磬,磬以立辨,辨以致死,君子聽磬聲則思死封疆之臣。
「絲聲哀,哀以立廉,廉以立志,君子聽琴瑟之聲則思志義之臣。
「竹聲濫,濫以立會,會以聚眾,君子聽竽笙簫管之聲則思畜聚之臣。
「鼓鼙之聲讙,讙以立動,動以進眾,君子聽鼓鼙之聲則思將帥之臣。
「君子之聽音,非聽其鏗鎗而已也,彼亦有所合之也。」
故,樂生於心,動乎情,形乎聲,成乎音,盡乎性,止乎於和。
所以——
以《樂》衡於聲,則有「樂」、「噪」之分;
以《樂》和於言,則有「韻」、「調」之現;
以《樂》作於耳,則有清脆輕靈、宛轉悠揚、纏綿舒緩、激越鏗鏘之妙;
以《樂》發乎情,則或曼吟低唱,或舒嘯高歌;
以《樂》沐於身,則有安神靜氣、調和五內之效,
使人心曠神怡,樂以忘憂,如沐春風,神清氣爽;
以《樂》佐於禮,則或喜或悲,或歡或端,或曼妙或莊嚴;
以《樂》究之於鼻舌,則有「香臭」、「苦甜」之別;
以《樂》應之於觸覺,則有「痛楚」、「舒泰」之感;
以《樂》考於心靈,則有「善」「惡」之判;
以《樂》較於思維,則有「美」「醜」之斷;
以《樂》運於醫,則有「脈象」「氣血」「陰陽」「虛實」之中和、失調之辨;
……
所以,子曰:「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論語•泰伯)
所以,古之傳統,詠詩唱經,誦書吟文,於朗朗悠揚的音聲之中,不經意間,即使身心情識調諧於詩文的韻調節律與經典的玄妙精奧之中。
遺憾的是,經秦火(「焚書坑儒」)之後,六經遺失。及漢興,齊魯諸生默寫原經,僅成《詩》《書》《禮》《易》《春秋》五經,而《樂經》因其玄妙,複有音律之精奧,無複有能記憶而寫出者。是故,《樂》亡,《詩》失聲韻,只餘文辭徒誦而無歌唱音律之美;《禮》失鏗鏘,徒剩繁節冗文而無和聲演奏之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