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回國自首 律師:中加或已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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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17日訊】(自由亞洲記者錫紅報導)加拿大移民律師認為,中國銀行巨額款項詐騙案主嫌高山,是在和中加兩國達成協議後才回國自首的。他可以保障妻女的安危,自己也不會被判死刑。

原任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行長的高山,被中國官方指控,涉嫌中國銀行十億元人民幣詐騙案。他於2004年底潛逃加拿大,近日自動回中國自首。具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高山妻子李雪,目前居住在加拿大溫哥華。她表示,高山回國自首是經過深思熟慮的,認為自己到了回去面對一切的時候,沒受到威逼。

李雪還透露說,高山回國前,和她及女兒住在加拿大北溫哥華一所獨立屋內。高山從來沒有對她談起過與中國銀行詐騙案有關的任何訊息。她還說,高山來到加拿大之後,一直辛苦工作賺錢養家,包括從事裝修行業。自己在托兒所工作,與丈夫在加拿大都是自食其力地生活。

瞭解案件進展的溫哥華華裔移民律師王仁鐸表示,相信高山與中加兩國政府達成了協議,主要是能夠將妻子及女兒留在加拿大:「如果他真的是自願回去的,他提出的交換條件應該是女兒和妻子可以留在加拿大。至少這是和加拿大政府的交換條件。」

王仁鐸分析認為,由於這起中國銀行詐騙案涉案金額很高,牽連面廣,中國當局相當重視,因此,就算高山自動回國自首,當局也不會對他輕判:「以中方的立場來說,他們當然希望更多的疑犯能夠主動回去自首投案。例如這個案子中的李氏兄弟。中方事實上不可能和這隻老虎有甚麼好的交易,他回去應該還會受到嚴重的懲罰。」

由於加拿大是一個免除了死刑的國家,加拿大的法律不准許將人遣返到會遭死刑判決的國家。因此,從加拿大遣返回中國的人士,都要經中國官方承諾對當事人不判死刑。王仁鐸律師認為,高山願意自行回去投案,與賴昌星遭遣返,以及同案犯李東哲回去自首,都沒有被判死刑有關。他相信,高山已經與中國官方達成協議,不會被判死刑,並以自首換取減刑:「死刑在這個案子中,正像在賴昌星案件中一樣,不是一個問題。」

高山原任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行長。2005年1月4日,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前往中國銀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核對存款餘額,發現近三億元存款不翼而飛。五天前的2004年12月30日,高山已經飛抵加拿大溫哥華。

隨即,多家企業相繼發現在該銀行的高額存款丟失。辰能公司發現3.2億元的存款下落不明。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曾報導,該案涉案金額超過10億元人民幣。有關部門在清查賬戶時發現,高山早在2000年初,便開始對企業存款動了手腳。

2002 年,高山的妻子李雪就已通過技術移民申請,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資格。在正式移民加拿大前,高山已18次到加拿大考察。高山在移民申請時刻意隱瞞了自己在中國銀行工作的經歷,因此遭加拿大移民局指控。在加期間,高山極其低調,沒有用自己的名義開設過任何銀行賬戶,沒有用自己的名字購買汽車和保險。

中國官方強調說,雖然高山已經自首,但巨款去向依然是個謎。

(責任編輯: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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