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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干擾學術自由 台教部推大學自我評鑑

教育部今年10月起開放大學申請自我評鑑 初期以「頂尖」及「教卓」學校優先參與 由學校依自身發展特色自我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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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對於每5年1次的大學評鑑,日前學者提出,學校為了評鑑花了很大的精神,但促使大學進步效益卻不大。對此,教育部表示,將推動大學自我評鑑,可讓大學依照自己的特色來接受評鑑,有助於提升辦學品質及發展特色,預定2012年10月開始受理學校申請。

2012年首度由頂尖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的34所大學參與自我評鑑試辦,這項計畫將分3梯次辦理,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馬湘萍31日提到,大學自我評鑑機制是讓大學依照自己特色來接受評鑑,不再用過去「齊頭式」標準,將有助於提升辦學品質及發展特色。

為了有效檢視大學各項辦學績效,大多由高等教育評鑑中心派人至各校評鑑;不過為了迎接評鑑委員到來,每每搞得神經緊繃、勞民傷財。清華大學校長中研院士陳力俊指出,學校為了評鑑要花很大精神,但效益不大。 中央研究院院士林毓生也認為,現行大學評鑑制度不當,嚴重干擾學術自由空間。

對此,教育部表示,未來會轉型走向大學自評,以教育部規範的大項中自我評鑑,同時把過去的框架全部解除,開放研究型、教學型或科技大學等不同類型大學,取代派人評鑑等機制,。

高教司提到,透過大學完善的自我評鑑機制,可以發展學校的特色,尤其把評鑑責任賦予學校後,學校在規劃系所、推動校務時,更能做自我檢視。

教育部在7月時頒布「試辦認定大學校院自我評鑑結果審查作業原則」,預定2012年10月開始受理學校申請,首先由審核學校提出的「自我評鑑機制」,獲得認可後,校方再把自評結果送交教育部認定,只要大學自我評鑑經教育部認定,就不用再接受高教評鑑中心辦理的評鑑。◇

(責任編輯:趙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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