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鴻:含淚泣勸陳瑞華教授

金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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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26日訊】在2012年7月21日下午廣東省律協刑委會和廣州市律協刑委會共同舉辦的新刑訴法培訓班上,主講人北大陳瑞華教授當著台下150餘位刑辯律師公然指責貴陽小河案刑辯律師為「懷有個人政治目的的擾局律師」。

本律師認為,懷有個人政治目的並不是甚麼壞事,首先,政治也不是某黨、某個人的皇供商品不許民間私藏私用,也不是某黨政要員的小妾和婢女,連暗中偷窺也是冒犯,更不是陳瑞華教授的夫人不許他人染指。早在兩千多年前,亞里士多德就說過,人天生就是政治的動物。按照當今國際社會通行的對政治的理解,除了宗教活動之外的一切社會活動都是政治活動,政治活動實際上是除宗教活動以外一切社會活動的另一種說法。當然,中國大陸是個例外,包括宗教在內一切社會生活都跟政治掛了鉤,而且政治一詞的內涵和本意已經被嚴重扭曲和異化了,成了執政當局用來維護其極權統治、奴役本國人民的工具,當暴力好用時它就用暴力,當法律好用時就用法律,當謊言好用時就用謊言,當這三者都不好用時,它就會舞起政治的大棒來打人:

某個歷史時期對某類人,它會說你不關心政治把你視為落後分子,或者說你有政治企圖把你視為異類必欲剷除而後快,比如所謂的右派知識份子、它們也常常在內部權力傾軋中說對手有政治野心要奪權將對手除之。

現階段它為了讓國民沉醉於金錢和物慾享受、任由社會政治、道德、經濟、文化、思想、生態和信仰等各方面體系的崩潰局面對它的恣意妄為踐踏人權、法律和信仰的暴虐行為視而不見,以維護其政治、經濟、學術、文化、思想和信仰等各方面的壟斷權力,它又會以說你是「搞政治」來蠱惑人心,把政治弄成了只有當權者統治者才有權力享有,而普通民眾永遠只能被奴役被玩弄,過著牛馬和豬一樣的生活,即,吃飽了你就去渾渾噩噩吧,不許有獨立思想、不許有獨立人格、不許有獨立信仰,不許有他不許你有的社會生活,沒有學術自由、出版自由、言論自由,公民權利一再被公權力侵害,對此現狀,助紂為虐者有之,隨聲附和者有之,麻木不仁者有之,噤若寒蟬者有之,仗義直言挑戰強權者亦有之,不知陳瑞華教授屬於哪一類人,畢竟,陳瑞華教授有教授的頭銜,被當局拿納稅人的錢養著,衣食不愁,教授的頭銜可能是當局把持下的非獨立學術委員會看你資格老又替黨國的甚麼主義的法學作註腳、當然你也有不少刑事技術性方面的著作大概也少不了摘抄參考甚麼的而授予你的,大概也花了您不少精力說不定也跟您單位的同事為這塊教授的牌位動了不少心思吧,可您的工資可是來源納稅人,當局不過是充當了一個二傳手,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有「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的傳統美德,我們不能奢望您像年輕人一樣去從軍報國,當然現在的軍人是報國還是效忠於某黨您心裏是有數的,您不是教授嗎?您有知識有文化可能也是有獨立思想的可是您不敢說出來,神造人的時候,是把選擇的自由賦予給人類的,您捫心自問,納稅人養活了您這麼多年,當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犯的時候,您是否為您的恩人納稅人說了幾句公道話呢?當一群律師在一個刑事案件中為他們的當事人依法提供法律服務,並對中國的法治現狀作了一些分析說明和呼籲的時候,您就坐不住了,親自南下廣東,妄下斷語說一郡刑辯律師是「懷有個人政治目的的攪局律師」,姑且不論他們是否有個人政治目的,您不也是刑法教授嗎?為甚麼就案件本身的證據和法律問題,以及律師是否盡職是否專業作出一個有高法律素養的高級知識份子的評價讓這幫只知道「攪局」的「有個人政治目的」的律師心服口服呢?為甚麼要隨便給人貼標籤呢?我這篇文章不知有沒有給您貼標籤,如果您認為有,我在這裡先給您賠罪,向您表示道歉;如果還不夠,我可以當面致歉;如果還不夠,只要是合法合理的請求,我本人又沒甚麼異議,我一定滿足您!

當然這幫律師包括很多法律學人是有些想法的,比如信仰法律,弘揚法治精神,為中國的法治化呼籲,當普通民眾的人權受到不法侵害時敢於挑戰強權,仗義直言,憂國憂民,有的甚至丟了飯碗,身家性命受到威脅甚至侵害也不改初衷,不知這算不算陳瑞華教授所說的「懷有個人政治目的」,姑且不論小河案涉案的案由如何,但他反映了中國普遍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不獨立,當局者玩弄法律,視法律如兒戲,視普通民眾的生命、自由和財產為草芥,領導者的個人意志和權力高於法律,審判人員素質低下,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公檢法在當局統一協調下合謀對付被告人和辯護人,其他如證人出庭率低,刑訊逼供,法庭大量採用非法證據,枉法裁判,律師會見權閱卷權辯護權甚至人身權等都得不到保障……都是中國的司法現狀,當然它反映的不僅僅是司法現狀,也折射的是個體制現狀問題,某認為,以法律人為主體倡導司法改革一事迫在眉睫!這裡我所說的法律學人包括國內外所有有法律素養的法律專家、律師、維權人士、法學院老師、學生、法律自學粗通法律者(某不才忝屬此類)等。

不知陳瑞華先生有沒有思考過這些問題,又有沒有合適的解決方案,注意,我這裡第一次不稱您教授稱您先生是有用意的,如果您能對上面的這些問題有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或者置身其中,也成為這群人當中的一員,我還是很願意稱您為教授的,而且是真心實意的,不過無關乎學位評定,只是一種尊稱,因為我沒有學位授予權,想必那時您也不在乎這個學位了。我再次對我言語上對您的冒犯表示真誠的道歉,因為我跟您一樣有時難免偶爾會有言情偏激之處,希望您也是一時言語偏激,不代表您的一貫立場,因為我沒有拜讀過您的專著不知這個判斷準確不準確,不過我的個人追求可能是您說的個人政治目的吧是始終如一的:希望中國早日成為一個真正的憲政法治國家,所有人無論職位身份地位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有真正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人民不再因言獲罪,不再因信仰和思想問題受到迫害,也不必為了自保而說違心話。如果您能就自己的這句不當言辭作一個合理的解釋和說明,並且願意將自己置身於致力於中國的司法改革法治建設的洪流中,成為一個獨立的法律學人不為當局的意識形態作註腳,而且我相信這個群體不僅會接納您,而且還會敬仰您的人格。子曰:「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諺曰: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我們希望類似陳瑞華先生一樣的中國知識份子能盡早醒悟,早做抉擇,與我們一道站在普世價值的一邊,站到歷史的正義的一邊,「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利用自己的所學所長和影響力,替你我身邊那些需要幫助的受公權力打壓和人權被迫害的弱勢群體和信仰團體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務,哪怕僅僅是站出來說幾句公道話,也算回報生我們養我們的華夏大地,回報我們的衣食父母──納稅人。誠如此,則天下幸甚,百姓幸甚,法學界幸甚,律師界幸甚,某也甚幸!

金光鴻律師含淚泣勸,再拜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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