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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大舞會漏稅19元 稅務局處行為罰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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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台中中興大學聯誼會5月份辦理畢業售票舞會,但因忘了申報19元的稅金,事後收到匿報裁處書得罰款7,500元,會長黃中衛大呼政府搶錢搶得太誇張,抱怨7,500元對學生來說實在是大數目,希望勞動抵稅。

台中稅務局大智分局主任李麗清解釋,「這是應報備而沒報備的行為上的裁處罰,並沒有跟學生處漏稅罰。」她說,相信學生不是故意匿報,但雖然想幫學生解套,也實在沒辦法,學生還是得繳罰款當做經驗。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學生團體於校內、外舉辦演唱會、舞會或電影欣賞等臨時性娛樂活動,如有對外售票、收取費用者,應在舉辦前向該局所屬轄區分局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以免違章漏稅受罰。

該局表示,為免學校學生團體觸犯娛樂稅法的規定,該局除多次發布新聞稿加強宣導外,亦曾函請包括該校在內的各大專院校協助宣導。本案未事前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因而受罰,該局也覺得非常遺憾。

但是依照現行娛樂稅法規定,本案雖因漏稅額只有19元而免於處罰漏稅罰;但是行為罰部分仍須處罰,這是針對該校學生團體未依規定辦理臨時娛樂稅登記所做的處罰,與稅額19元並沒有直接關聯。

該局表示,如有娛樂稅臨時公演的相關問題,請撥電話: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或免費電話0800-086969洽詢,相關資訊:http://www.tax.taichung.gov.tw。

(責任編輯:羅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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