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新例生效 餐館用餐可自帶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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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21日訊】根據卑詩省從週四起實施的新法例,省民到餐館用餐時,可以飲用自己攜帶的酒品,但是新例只適於葡萄酒,啤酒和烈性酒類仍受限制。
  
卑詩省負責酒類法例的能源廳長高利民(Rich Coleman)表示,修改法例的目的是給予餐飲業更大的靈活性,為客戶提供服務。今次的修例就可以讓客戶在自己喜愛的餐館享用自己喜愛的葡萄酒。
  
高利民還表示,修例是基於省府承諾現代化卑詩酒品法。早前與餐飲業進行多次會議,聽取意見,大部分餐館業主都贊成這一改變。
  
新例下,食客飲用自帶酒品可以得到相同的服務,而餐館亦可以自行定價收取開瓶費。
  
新例獲得加拿大及卑詩省餐廳及飲食服務協會的支持,加西餐廳及飲食服務協會副主席Mark von Schellwitz表示,餐飲業,特別是酒庫存量小的餐廳,非常歡迎允許他們的顧客自己攜帶葡萄酒。
  
餐飲業主亦對新例表示歡迎,認為新例能夠吸引食客出外消費,而有餐館更表示,為令生意額增加,不打算向顧客收取開瓶費。
  
目前省府還沒有計畫將啤酒和烈酒納入新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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