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app排除7天鑑賞 台經部支持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5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8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丁守中提案在消費者保護法設例外條款,電子商務、APP手機程式等排除7天鑑賞期;經濟部說,支持7日猶豫期中增訂特殊產品與產業例外規定,但細節待討論。

丁守中舉行公聽會表示,現今電子商務、數位內容產業等快速發展,7天猶豫期引發爭議,他提案修改消保法「郵購買賣解約權」,增訂合理例外情事可排除這項規定。

經濟部次長梁國新表示,希望修法能保護消費者權益,並兼顧產業發展。經濟部支持在7日猶豫期中增訂特殊產品與產業例外規定,但還要考量如何做才不會防礙產業發展,細節部分還要再討論。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長劉清芳說,消保法確實需要與時俱進。消保處陸續蒐集各國資料,發現歐洲聯盟、日、韓等有針對遠距交易設排除規定,但附帶配套措施,如若業者沒充分揭露資訊將開罰,消保處未來將全面檢討消保法。

電子閱讀產業推動聯盟會長黃杉榕說,消費者很可能在7天鑑賞期內,看完整本電子書後退貨,導致企業不敢開放網路銷售管道。其實很多企業提供電子試閱、軟體試用版等,可保障消費者權益。

現行消保法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的消費者,對所收受的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