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證監會改IPO發行辦法 定價方式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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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高紫檀報導)2012年5月21日下午,中共證監會正式對外發佈修訂後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此次最引人矚目的改變在於對IPO(新股上市發行)定價方式的重大調整。儘管《辦法》還增加了一些新的監管措施,但學者認為,關鍵在執行,《辦法》並沒有解決中國股市的根本問題,體制不改變,中國股市「黑幕」問題難以解決。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當天的新聞通氣會上介紹,《辦法》主要進行了多個方面的修改。

IPO定價方式大調整

《辦法》首先改變了以前以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的單一模式。

《辦法》提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除了以詢價方式定價,也可通過發行人與主承銷商自主協商直接定價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確定發行價。

採用詢價方式定價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直接確定發行價,也可通過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在區間內通過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

這意味著,未來將可能產生不詢價、初步詢價即定價等兩種新的方式,即原有的「兩步走」,可以改成在自主協商定價的「一步走」。

《辦法》引入了股票發行「靜默期」的規定

《辦法》明確了發行承銷過程中信息披露的規範性要求,強調了機構投資者和公眾投資者獲得信息的公平性。

《辦法》還引入了成熟市場關於股票發行「靜默期」的規定,今後在IPO申請文件受理後至發行人發行申請經證監會核准、依法刊登招股意向書前,發行人及與本次發行有關當事人,不得採取任何公開方式或變相公開方式進行與股票發行相關推介活動,也不得通過其他利益關聯方或委託他人等方式進行相關活動。

《辦法》對行業平均市盈率「25%規則」的問題沒有具體規定

對於市場關注度較高的如何執行行業平均市盈率「25%規則」的問題,《辦法》沒有做出具體規定。相關負責人介紹,證監會將會單獨制定並公佈相關操作細則。

此外,《辦法》還加強了對詢價、打新行為的監管,明確了發行人、主承銷商在推介、詢價、定價過程中的行為規範,並在「監管與處罰」一章分別制定了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

中國股市黑幕重重 新規難在執行

中國股市一向以黑幕聞名,信息批露不透明,成為問題眾多的中國國企以及眾多企業主的「圈錢」場所,許多「莊家」與上市公司高管或證監會高層相互勾結操縱股市謀利。

僅2011年一年就公佈十大股市案件,包括綠大地涉嫌虛增資產、虛增收入、偽造銀行單據、虛構銀行交易、篡改財務資料、內幕交易等行為,欺詐上市案;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李旭利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行為的「老鼠倉」案;原中山市市長李啟紅內幕交易案;汪建中通過其實際控制的本人及親友的9組滬、深證券賬戶和17個資金賬戶,操縱證券市場案;西南證券原副總裁季敏波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案等。

對於這次《辦法》的改變,石家莊經濟學者楊兵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政策的改變可能會對股市有點影響,但是暫時的,並不能解決中國股市的根本問題。

楊兵認為,中國股市的本質問題還是在體制,法規出的再多,沒有很好的監管和執行,還是起不到作用。如同目前中國社會,法律法規並不少,聽起來也很好,但社會上政府部門貪贓枉法的事還是層出不窮。

楊兵說,中國政府體制不改變,目前股市「靠關係」就不能根本解決,「單單法規上改變,文字遊戲,都是自己騙自己,騙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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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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