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北首富涉造假侵佔煤礦 紀委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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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22日訊】躋身2011年福布斯富豪榜、最近三年連續以巨額捐贈登上胡潤慈善榜的陝北首富陝西興茂侏羅紀煤業鎂電(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高乃則,涉嫌偽造證明侵佔他人價值數億元的煤礦,大陸《經濟參考報》記者從有關方面瞭解到,由於此事件涉及相關政府公職人員,陝西榆林市紀委已介入調查。

不知情 價值數億元煤礦莫名易主

讓高乃則陷入輿論漩渦,並波及陝西府谷縣部份政界人士的煤礦余傢伙盤煤礦,地處陝西省府谷縣西北部的廟溝門鎮余傢伙盤村。

原余傢伙盤煤礦成立於1998年12月,由劉厚等人合股投資興辦,名義上掛靠余傢伙盤村集體,由劉厚擔任企業負責人。記者在陝西省工商局行政管理信息中心查詢余傢伙盤煤礦工商登記資料顯示:在當時,劉厚為余傢伙盤煤礦股東。同處廟溝門鎮的另一家煤礦石巖溝煤礦原由呂全艾和楊樂平合資興辦。

2000年10月,原余傢伙盤煤礦與石巖溝煤礦聯並,聯並後的煤礦名稱仍為府谷縣廟溝門鎮余傢伙盤煤礦,分別由劉厚和呂全艾代表原出資人各持50%的股份。

合作協議顯示:自然人杜憨和王外分別於2001年、2002年與呂全艾合夥,兩人在余傢伙盤煤礦都有相應投資。2002年6月,經廟溝門鎮政府協調,劉厚將擁有該煤礦的全部股份轉讓給呂全艾,並簽訂了轉讓協議。至此,呂全艾、杜憨、王外和楊樂平共同擁有餘傢伙盤煤100%的投資及相關權益。

2002年6月,劉厚全部股份轉讓給呂全艾後,余傢伙盤煤礦沒有變更工商登記,法人代表和股東一直是劉厚,呂全艾、杜憨、王外和楊樂平四人的股東權利也一直由劉厚代持。呂全艾說,儘管投資人發生變更後未及時變更工商登記,但他們四人是余傢伙盤煤礦事實上的股東。

2003年10月,呂全艾與其合夥人楊樂平、杜憨、王外將余傢伙盤煤礦承包給杜買林。同月,杜買林在廟溝門鎮政府協調下,經呂全艾等人同意將該煤礦承包給蘇永貴、楊占明、齊忠厚,承包期限從2003年10月16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止。

到了2006年2月,府谷縣最大的煤老闆高乃則出資加入余傢伙盤煤礦承包經營團隊。據瞭解,在陝北頗有影響的高乃則,在當地積累了豐厚的政商資源,一度曾被任命為府谷縣縣長助理,後因輿論廣泛質疑而被免去此職。此時,余傢伙盤煤礦法人代表仍顯示為劉厚,實際股東仍然是呂全艾與其合夥人楊樂平、杜憨、王外;高乃則的身份是該煤礦承包經營者之一。

記者獲得的《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06陝民一終字第54號)顯示,在2006年8月1日,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呂全艾、楊樂平、杜憨、王外是余傢伙盤煤礦的事實股東身份予以確認。

2009年11月,楊樂平等人從陝西省工商局行政管理信息中心查詢得知:余傢伙盤煤礦股東變更為高乃則、黨忠、高存標、劉建林、齊忠厚、蘇永貴;高乃則由余傢伙盤煤礦的承包經營者轉變為企業股東;股東變更登記的主要依據為2008年8月廟溝門鎮政府出具的余傢伙盤煤礦實際投資人證明。

「在我們幾個股東一點都不知情的情況下,余傢伙盤煤礦股東變為高乃則等人,事實上排除了我們幾個實際投資人在余傢伙盤煤礦的權益。當時余傢伙盤煤礦市場價不低於三億元,現在該煤礦市場價在十億元以上。」呂全艾、楊樂平、杜憨、王外四個原余傢伙盤煤礦股東對記者表示。

疑點多 工商變更登記依據疑似造假

記者調查發現,被呂全艾等四位實際股東稱為「奪礦」行為的余傢伙盤煤礦工商變更登記疑點重重。

陝西省工商局變更余傢伙盤煤礦登記的關鍵依據是煤礦所在地鎮政府出具的該煤礦投資人證明。在陝西省工商局行政管理信息中心,記者調閱到府谷縣廟溝門鎮政府於2008年8月24日出具並加蓋公章的出資證明,內容是:余傢伙盤煤礦的實際投資人是高乃則、黨忠、高存標、劉建林、齊忠厚、蘇永貴。這份證明上有鎮長郝忠林、鎮黨委書記張向軍(應為「張向君」)的簽名。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合夥人張遠忠律師對記者表示,根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規定,以及陝西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工商局關於企業轉制中私營企業登記註冊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五條規定,余傢伙盤煤礦股權變更等須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股權轉讓協議,須提供有權審批產權流動變動的人民政府批准轉讓、兼併的文件,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土地使用證明,具有法定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書等。

但記者在陝西省工商局行政管理信息中心沒有查到上述相關文件。西北政法大學一位要求不透露姓名的法學教授對記者表示,陝西省工商局2008年9月28日對余傢伙盤煤礦的變更登記,混淆了變更登記和設立登記的區別,錯誤使用法律法規並違反法定程序。「涉及價值數億元的股東變更,怎能僅憑地方政府簡單的一紙證明?」

因為無法從陝西省工商局取得廟溝門鎮政府出具的余傢伙盤煤礦實際投資人證明原件,呂全艾、楊樂平、杜憨、王外等股東不能到權威機構鑑定這份證明的真假,但他們堅持認為這份證明系偽造。楊樂平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說,在發現余傢伙盤煤礦已變更企業股東後,他拿著從陝西省工商局獲得的廟溝門鎮政府出具的證明複印件,找到時任廟溝門鎮黨委書記張向君,要求鎮裡從事實出發,出具一份實際投資人為楊樂平等人的證明。不料張向君看完那份證明大為錯愕,堅決否認證明上的簽名出自他本人,並明確表示:「證明有假,我怎麼會把自己的名字寫錯?」

楊樂平說,張向君當即指派鎮政府辦公室負責文印及印鑒管理的工作人員,對證明上的鎮政府公章進行甄辨。工作人員明確答覆:公章是假的,簽名也明顯不是書記、鎮長的筆跡;並表示從沒經手辦理過這份證明,印鑒使用登記表上也查不到任何記錄。

在廟溝門鎮政府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看完記者提供的上述證明複印件說:「一看就有假,這不是書記、鎮長的簽名筆跡。造假的手段很低級,尤其是將書記張向君的名字寫成了『張向軍』。」

在記者調查此事件過程中,高乃則拒絕了記者的採訪要求,只是給記者提供了一份蓋有廟溝門鎮政府公章的《情況說明》,稱廟溝門鎮政府於2008年8月24日出具了他在余傢伙盤煤礦出資的證明,鎮政府加蓋公章真實有效。

變更不正常 紀檢部門介入調查

按照正常工商登記變更程序,高乃則等新股東應該同余傢伙盤煤礦原股東劉厚(劉厚代呂全艾、楊樂平、杜憨、王外四人持股)商議股權轉讓事宜並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劉厚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高乃則從沒找過我本人。」

在陝西省工商局,記者反覆查閱余傢伙盤煤礦變更登記資料,未查到劉厚和高乃則等新股東簽署的任何股權轉讓協議,也無實際股東楊樂平、杜憨、王外、呂全艾四人和高乃則等新股東簽署的任何股權轉讓協議。

張遠忠律師認為:企業股東股權變更,必須是新舊股東達成轉讓協議,然後工商登記部門依據股權轉讓協議做變更。而作為地方政府的鎮政府是無權出具企業實際投資人證明的,工商部門也不能依據鎮政府的一紙證明就做股權變更。

府谷縣礦管辦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變更登記時的余傢伙盤煤礦,已遠不是當年的價值,按照陝北地區煤礦行情,其市值最少也在十億元以上。這位人士感歎:高乃則由煤礦承包經營者瞬間轉變為煤礦股東,而原股東對此卻不知情,這有些不可思議。

對於余傢伙盤煤礦股東變更過程中出現的上述不正常現象,呂全艾等原股東認為其中存在不正當利益輸送,並向上級部門反映情況,希望得到公正處理。楊樂平向《經濟參考報》記者反映,2011年底,高乃則曾委託其公司的一位高管找到他,提出和楊樂平等余傢伙盤煤礦原股東協商,了結糾紛。商談無果,這位高管在有其他人在場的情況下警告楊:再鬧就收拾你!

榆林市紀委一位要求不透露姓名的幹部向記者證實,由於此事件涉及府谷縣相關公職人員,紀檢部門已經介入調查,目前由第二紀檢監察室負責調查。這名幹部對記者表示,因為是實名舉報,上級部門對此事比較重視,市紀委5月初已經約見了部份相關人員。從初步調查的情況來看,此事涉及面較廣,疑點也很多。由於目前處於調查階段,不方便透露具體情況。

(責任編輯:沈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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