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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子發票 個資恐有外洩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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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為落實環保,財政部大力推行電子發票,不過電子發票與傳統發票相關機制規範似乎不夠明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調查15家網路購物業者了解電子發票相關作業,結果發現,部分業者要求中獎者必須回填個人資料,才會將中獎發票寄出,可能造成個資外洩問題;有些業者會透過簡訊或Email來通知消費者中獎,如果消費者漏掉,也可能跟獎金擦身而過。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蘇錦霞指出,15家當中,僅6家在訂單中提供勾選索取紙本二聯式發票服務;但有9家業者規定消費者要自行聯繫客服,或至訂單紀錄中申請、索取;有4家業者會在消費者勾選要紙本發票後,隨貨附上寄出。但有11家要等2到15天,才會收到發票,且與貨品分開寄,恐增加遺失風險。

在業者主動幫消費者對獎部分,中獎通知也不完善,其中,有13家業者會掛號郵寄中獎發票正本以利消費者領取獎金,並以E-mail或簡訊通知;但也有業者先以E-mail寄出中獎通知,待消費者回填中獎資訊後才會寄出中獎發票,若消費者漏掉中獎的通知E-mail或簡訊,就可能跟千萬獎金說再見。

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消費者未在領獎期限內收到中獎發票致無法領獎,業者應在15天內辦理賠償或償還。消基會董事游開雄提醒業者,主動對獎算是一種便民措施,但通知中獎及郵寄方式應更完善周全,確保中獎人可以知悉,並收到紙本發票,以免消費者與獎金失之交臂,屆時業者還須負擔賠償責任。

蘇錦霞表示,政府應該規範一套複查機制,讓消費者可以查詢自己是否中獎,而非僅由業者告知中獎資訊。此外,傳統的紙本發票業者須保留5年做存證備查,建議財政部應比照紙本發票,明確規範業者提供電子發票保存期限。◇

(責任編輯:趙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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