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證所稅復徵 橘籲完善相關配套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12年04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朱稚清台北報導)行政院將提出證所稅復徵方案,親民黨團昨(24)日也提出版本,總召李桐豪表示,親民黨團主張資本利得應納入綜合所得稅量能課稅,完全廢除證交稅,並將長期持有股票年限改為1年。

對於復徵證所稅要調降或廢除證交稅的主張,行政院長陳冲表示,要看證交稅發展的歷史背景,當年由於要停徵證所稅,財政部長擬將證交稅拉高到千分之6,後來證交稅降到千分之3,已經把中間隱含所得因素的部分去除。至於是否目前的千分之3有包含證所稅的概念,政府會再做分析。

李桐豪24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對於課徵證所稅,親民黨團主張取消散戶課稅門檻,有所得即課稅、有虧損即扣抵,無論薪資所得或資本利得都應納入綜合所得稅量能課稅;對於外資法人,也應考慮對一定條件的外資課徵熱錢稅,以維護國內資本市場穩定及公平性,以保護投資人。

李桐豪認為,要增加稅收,一條牛不能剝2次皮,政府應考慮完全廢除證券交易稅、或者至少應減半課徵;持有股票1年以上即視為長期,應減半課徵證所稅。

同時,財政部應先行修法掌握完整證券交易資訊,並建置資料庫,負責試算,不應讓納稅人(投資人)自行計算繳稅稅額,負擔申報成本。

對於復徵證所稅的時程,李桐豪認為必須循序漸進,1年試算、2年宣導、3年減半,4年完成,必要時還可以延長。

他呼籲行政院應審慎行事,提出完整配套後再將相關法案送交立法院;由於立法院本會期已經來不及通過相關修法,他建議行政院多做準備,待立法院下會期再送立院審議。◇

(責任編輯:敏清)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