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4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莫森綜合報道)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家族爭產案,霍英東三子霍震宇要求撤換遺產執行人,昨日首次在高等法院提訊,高院要求與訟雙方提交誓章和回應,再排期審訊。
案件原訟人及辯方都由律師代表出庭。原訴霍震宇一方求法院聆案官,免除被告霍震寰的遺產執行人身份,稱哥哥霍震寰把父親部份遺產撥歸私下擁有,存在利益衝突,不適合繼續擔任遺產管理人,要求法庭把他撤換。入稟狀指所涉及的資產總值約10多億港元。
霍震寰一方反對,指要先判定遺產是誰人擁有,才可以決定是否有利益衝突;又指案件複雜,並涉及年代久遠的文件,要求更多時間處理文件。
法庭批准辯方42日內提交誓詞,霍震宇一方有21日時間作書面回應,再排期聆訊,暫定用3日時間暫理簡易判決的申請。
另外,霍震寰一方指由於案件惹起廣泛報道,要求內庭不公開聆訊。法庭指有關申請要留待審理案件的法官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