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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方擬減輕陳宇暉案被告指控 社區籲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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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3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杜國輝紐約報導)3月6日,美國軍方公布,針對華裔士兵陳宇暉受虐自殺一案而對有關聯的4名軍人進行的「第32條」(the Article 32)聽證已經結束,得出的指控建議將移送軍事法庭。這4名軍人分別為Staff Sgt. Andrew VanBockel、Sgt. Jeffrey Hurst、Sgt. Adam Holcomb和Spc. Thomas Curtis。調查員建議對以上軍人的最重一項指控為「過失致死」(negligent homicide(Article134)),比初期的「過失殺人罪」(involuntary manslaughter (Article 119) )要輕。陳宇暉家屬及社區表示,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希望軍方維持原指控,並且希望法庭開在美國本土,以便家屬出席。

陳宇暉父親在3月6日於中華公所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他和陳宇暉母親對軍方的調查結果感到失望,但是因該案尚未結束,目前並不方便做結論性表示,僅希望軍方秉持公正原則,依法追究涉案人員的責任。

記者會主辦者美華協會(OCA)紐約分會總裁歐陽蕭安表示,至今,全部8名涉案軍人的「第32條」聽證調查均已結束。全部「過失殺人罪」指控都被減輕。社區對調查員建議的減輕指控感到失望,也不知因何減輕指控。軍方如果希望防止類似事件發生,就應該在美國本土開庭審理該案,以便陳宇暉家屬得以出席。

出席記者會的紐約市議員陳倩雯表示,軍方說這些軍人並未意圖殺死陳宇暉,所以這些軍人不能因此受到指責。「但是我們都知道,事實並非如此,重複的傷害和侮辱導致陳宇暉的死亡。所以我們要求:為了保證案件審理過程的透明性,軍方必須在美國本土開庭審理此案,以利家屬出席。」陳倩雯說。

據歐陽蕭安介紹,「過失致死」(negligent homicide(Article134))的最高監禁期為3年,而「過失殺人罪」(involuntary manslaughter (Article 119) )指控的最高監禁期為10年。陳宇暉的排指揮官亦將受到至少兩項失職指控,每項最長監禁6個月。

中華公所主席吳國基表示,強烈要求軍方進行徹底的、公正的調查,並對涉案人員依法懲處。

歐陽蕭安指出,記者會進行的同時,聯邦眾議院正在進行一場聽證會,眾議員趙美心將代表紐約華人宣讀一份書面證詞。該證詞呼籲聯邦政府,為了防止其他父母再經歷宇暉父母的痛苦,迅速進行軍隊改革,也希望陳宇暉案能夠公開、公正審理。

陳宇暉的表弟陳寶強表示,除了要求審理過程透明外,作為家屬最想知道的是到底發生了什麼?

陳宇暉家屬的律師Rick Meadow表示,軍事法庭正在考慮將全部8個被告人的庭審都移到本土,至少其中受指控最輕者的庭審如此。最早開庭在4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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