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將人摔癱瘓還稱「他死了也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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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3月06日訊】湖南省婁底市法輪功學員曹貢勳於二零一零年被中共非法判刑十年,目前在湖南網嶺監獄被迫害致身體半邊癱瘓。監獄不但不放人,還刁難家屬探監。獄警公然稱:「如果是一般刑事犯,病到這個程度馬上就可放人,但是煉法輪功的不行。」「如果他死在裡面也無所謂」。

據明慧網報導,今年已六十歲的曹貢勳,在湖南省株洲市攸縣網嶺監獄二大隊遭受到殘酷迫害,曾經後腦杓被惡徒砸在地上,半癱瘓在床,骨瘦如柴,獄警派兩名夾控犯人每天二十四小時輪流監控他,並強行對他洗腦迫害。

曹貢勳,男,一九五二年一月五日出生在湖南省益陽地區桃江縣,在婁底市漣源鋼鐵集團工作。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被漣源鋼鐵集團非法開除,曹貢勳曾在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被湖南益陽桃江縣武塘鎮派出所警察在家中綁架,在被桃江縣看守所非法關押的六個月中,曹貢勳不配合警察的指使,警察便暗中唆使刑事犯人折磨他,而犯人反被其正念善行所感化。桃江警察欲將他非法勞教二年。因為他的身體出現高血壓的危險症狀,新開舖勞教所不敢收人,使警察欲將其非法勞教迫害的企圖未能得逞,警察勒索了家人幾千元錢後,不得不將其釋放。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晚上九點多鐘,婁底市中共警察直接闖入多名法輪功學員家中綁架法輪功學員和抄家,綁架曹貢勳、劉新平、周慶峰、歐陽鍾、鄧蓮珍等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婁底市婁星區法院對曹貢勳、劉新平、賀錦林、歐陽鍾、周慶峰、鄧蓮珍、李再英、謝閨榮、袁求娣九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陷害。北京律師張傳利和蘭志學指出所謂的「起訴書」的「證據」,稍微懂得法律知識的人都知道不能成為證據,沒有人證、物證、時間、地點等,在家裏非法搜出的家用電腦等是私有財產,是不可侵犯的,在家裏非法搜出的真相資料也是自己看的,也沒有危害他人,更沒有違法犯罪。北京律師要公訴人把對法輪功制定的法律條文當眾讀出來,法官和公訴人都啞口無言。北京律師指出修煉法輪功合法,講清法輪功真相合法。九名法輪功學員都表明自己無罪,是被迫害的。北京律師要求當庭無罪釋放當事人。

婁底市婁星區國保大隊及婁底市「六一零」 (1999年,中共江氏集團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設立的,凌駕於中國憲法、法律、司法系統之上的特別黨務機構、特權機構、秘密組織。)等人拼湊誣陷材料,為了得到中共的獎賞,強加莫須有的罪名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把這九名在家修煉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誣陷成是一個「團伙」,並把曹貢勳、劉新平誣陷是「團伙頭目」,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婁底市婁星區法院秘密非法重判了九名法輪功學員,分別將曹貢勳非法判刑十年,劉新平九年,周慶峰五年六個月,歐陽鍾三年六個月,賀錦林二年(期滿現已回家),鄧蓮珍、謝閨榮、李再英、袁求娣各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均在家)。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對「一審」不服,提出上訴。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五日,婁底市中級法院秘密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零一一年三月八日將曹貢勳、劉新平、周慶峰、歐陽鍾秘密非法劫持到株洲攸縣網嶺監獄迫害。最近又將劉新平轉到長沙監獄殘酷迫害,曹貢勳、周慶峰、歐陽鍾仍在網嶺監獄受迫害。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上午,曹貢勳的家屬到網嶺監獄二大隊探視親人,遭到獄警拒絕,二大隊教導員曾某的理由是,曹貢勳在裡面還堅持煉功,不能接見。曹貢勳的家人從農村去探監一趟很不容易,面對無理刁難,他們質問獄警:「你們打電話要家屬來,怎麼還不能接見呢?」

面對家屬的質問,二大隊教導員曾某推辭說,現在曹貢勳能走路了,就不能探視了。可能也知道這個理由實在荒唐,曾某又說他做不了主,要請示上級。

事實上,因曹貢勳被迫害致生命垂危,網嶺監獄二大隊獄警心虛,曾兩次主動電話通知家屬趕快去探視,一次是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監獄稱曹貢勳高血壓很厲害,要親屬趕快去。當時正在廣東打工的親屬聽到消息後,輾轉幾天從廣東趕回來。第二次是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九日上午,二大隊獄警要曹貢勳的親屬趕快去,還說雙休日趕到也可以。可見情況嚴重。那次曹貢勳是被兩個夾控犯人架著出來,原來結實胖墩的他,被迫害得完全脫了相,骨瘦如柴,身體一邊無法動彈,家人隔著玻璃僅見了幾分鐘,他就又被兩個夾控犯人架回監室。見此情景,家人心痛欲碎,要求立即放人。一獄警卻態度猖狂的說,如果是一般刑事犯,病到這個程度馬上就可放人,但是煉法輪功的不行,曹貢勳是判了十年,就是辦保外就醫也要過了五年刑期以後,如果他死在裡面也無所謂,監獄裡死人是很正常的事。

二月二十六日這一天,親人們最終沒能見到曹貢勳。鑒於上次見到曹貢勳的慘狀,加之這次監獄百般阻攔探視、不知在隱瞞甚麼,親人們十分擔心曹貢勳的安危:曹貢勳在黑窩裡被迫害成甚麼樣了?

(責任編輯:謝正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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