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維省租住房屋時簽訂的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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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3月16日訊】如果您最近剛來到維省,您很可能正在尋找租賃房屋。

由於房屋租賃市場求過於供,尋找租住物業絕非易事。因此租住一間由朋友或親戚介紹的私人房間成為具吸引力的選擇是可以理解的。

維省的租賃協議受到相當正式的法律規定所約束。因此,在簽訂任何協議之前,您要注意瞭解清楚您的權利。

分租屋 (Rooming House)是指在某一住宅內,住有四位或更多與房東沒有親戚關係、各人持有單獨租賃協議的租客。

將房間租給您的人就是分租屋經營者,他們有義務為您提供安全有保障的居所。

維省消費者事務署總監Claire Noone博士敦促學生們在簽署租賃協議前瞭解協議內容。

「分租屋經營者可以要求您在搬入之前繳付一筆保證金,通常是指押金(Bond)。您所要支付的押金不需要多於14天的租金。」 Noone博士表示。

「當您支付押金時,必須填寫一份押金繳納表 (Bond Lodgement Form),並確保您得到一份副本,存作付款記錄。

「我們曾接到過一些學生的電話,投訴他們的分租屋經營者拒絕交還他們的押金。遺憾的是,如果沒有押金繳納表或者收據,將很難證明您已經支付過押金。」

Noone博士對已經在分租屋租房的人士亦有一些建議。

「我們曾收到過有關報告,投訴分租屋經營者拒絕進行一些緊急維修,比如,維修熱水系統、洗手間和單閂鎖等。」Noone博士說。

「分租屋需要符合基本的居住標準。如果您的維修要求被拒絕,您應當聯絡維省消費者事務署(Consumer Affairs Victoria)。

「任何人皆不能因為您作出投訴將您合法趕走,因此,無需害怕,不必啞忍。」

欲查詢關於租住分租屋的更多資訊,請致電1300 55 81 81聯絡維省消費者事務署或訪問consumer.vic.gov.au/roominghouses。
(維省消費者事務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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