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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活動放鞭炮 擬收清潔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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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7日電)環保署今天召開「環境整潔綠美化促進法」草案會議,基於提升整體寧適美觀居住環境原則,未來申請舉辦燃放鞭炮、婚喪喜慶或抗議請願,擬將先繳清潔保證金,才能辦活動。

昨天是元宵節,全台宮廟舉辦多場提燈遊街、猜燈謎等傳統活動,其中台南鹽水蜂炮、台東炸寒單爺等,數十萬發炮竹齊放的民俗盛宴,雖很熱鬧但可能造成環境污染或噪音擾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規劃,未來在申請舉辦類似活動時,將需繳納清潔保證金。

「台灣阿甘」林明德去年曾建議環保署,舉辦音樂祭應收新台幣100萬元保證金,才能約束主辦單位注意環保。環保署採納阿甘的建議,納入「環境整潔綠美化促進法」草案內容,訂出「申請活動需繳納清潔保證金」的規範條文。

草案中規範對象包括:因特殊用途使用道路或公用地者、公職人員選舉活動用地、婚喪喜慶、民俗祭典廟會或公益活動、其他活動燃放鞭炮、焚燒或灑紙錢活動及民眾請願等,申請活動需繳納清潔保證金,才能辦活動。

環保署說明,若主辦單位有執行環境清理及維護工作,就會退還保證金;若沒有善盡環境維護責任,則會扣繳保證金。詳細執行作業與沒收額度的計算方式,由各縣市主管機關訂定。

此外,若活動主辦單位不繳保證金,就算有執行環境清理及維護工作,將會因「拒不繳納保證金」遭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罰鍰,若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將按次處罰。若活動臨時取消,主辦單位需在預定活動時間前2天,申請退還保證金。

環保署整潔方案室表示,台灣環境整潔度雖逐年提升,但因民眾對環境整潔及綠美化認知不足,因此制定專法「環境整潔綠美化促進法」草案,盼能推動整體環境美化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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