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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購買寵物 擬先上2小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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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至中新北市21日電)許多人一時衝動購買寵物,新鮮期過後便棄養,造成流浪動物問題。新北市政府考慮訂法規範飼主,在購買前必須接受2小時的生命教育課程,取得認證才能養貓犬。

新北市農業局今天上午在市政會議上,報告10項「護犬愛貓,從心出發新思維」措施,包括新設3部巡迴「寵物福利車」,提供疫苗注射、植入晶片、寵物登記等服務,以及與動保團體合作實施偏遠地區犬貓絕育。

其中,農業局考慮透過「新北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法令的修法,委託專家學者或民間團體規劃2小時的飼養課程,內容包括飼主能力評估、如何飼養寵物、常見疾病介紹等,完成課程者取得認證,才能購買貓犬。

另外,新北市打算率全國之先成立「動物保護警官」,由警察局、消防局、環保局等調派專業人力,主動出擊查察虐待動物事件,能立即趕赴現場,遏止虐待動物事件發生。

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國人飼養犬貓多半是購買,相關法令要跟上,讓所有飼主知道養寵物必須負責任,棄養、虐待都會違反法令。

朱立倫也要求,未來成立專責的「動物保護警官」,必須主動、認真去查,而不是等待民眾通報,他相信幾次成功的查緝後,就會產生警惕嚇阻效果,「讓大家知道,棄養動物跟棄養小孩一樣,有人會去查。」

動物保護處長傅瀅濱表示,購買前的2小時生命課程,目的是讓民眾「冷靜下來」,確定自己想要、願意照顧犬貓。為了讓民眾願意參與,除了生命教育,也會強調「實用性」課程,教導寵物習性和相關飼養技巧。相關法令仍在法規會,市政會議通過後將送議會審查,順利的話,最快今年年底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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