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德坪財務
聯邦稅局列出的下列免稅額對納稅人來說,有稅免稅,無稅則無用,故稱為不退稅免稅額。
1. 小孩學藝開支。加拿大的家庭為自己的孩子在藝術、文化、娛樂或智力開發性活動上的費用(最高500美元),可以申報免稅,免稅額高達75元。
2. 兒童健身費用。不超過500元、正規機構舉辦的兒童健身活動或體育項目費用,可以申報免稅,免稅額高達75元。
3. 首次購買自住房的免稅額,固定免稅額5000元。如果當年收入不及納稅水準,則此免稅額無用。
4. 小孩和成人的公共交通費用(連續5天以上的週票和月票)免稅額。注意,單張的或一次車票不能免稅。
5. 老年金收入的分割免稅。你如果有養老金收入、且數額大導致稅高,則可以把自己老年金的一半分配給配偶,以減低家庭總體稅賦。
6. 自願消防員的免稅額。固定免稅額3,000元。
7. 技工、學徒工的工具費用的部分減免。如果你是技工、學徒工,則當年購置工具的費用可以用來免稅。
如果你有以上某種費用,且2011年度要交稅,可以申報上述免稅,但記住要把收據留存好以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