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命案開審 求饒仍遭擊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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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2月11日訊】 (大紀元記者歐陽溫哥華編譯報導)華裔女子李平(Ping Li,譯音)於2009年3月在本那比一間妓院內遭搶劫後被槍殺,同為華裔的男性疑兇被捕後被控一級謀殺罪名,案件於本週在溫哥華的省高級法院展開聆訊。經營該所妓院的李興(Xing Li,譯音)的證詞顯示,李平在遭槍殺前,有將錢交給被告,並向他懇求饒命。
  
被告已否認被指控的兩項罪名,包括一級謀殺李平,和企圖謀殺李興,由於被告犯案時只有17歲,法庭沒有公開其姓名。李興在庭上指證年輕的被告就是該案的兇手。
  
李興週三在庭上作證說,當一名客人從一間臥室走出,摟著李平的脖子並用槍指著她的頭部,他感到「非常害怕」。該名客人大聲說想要打劫他和李平,並命令他躺在地上,他亦照做。
  
李興告訴陪審團,被告要他提供進入公寓大樓的密碼,好讓其等在樓下的同夥進入,他站起來,向被告展示他只有100元現金。隨後,被告用槍指向他,質問:「你以為這是一隻假槍嗎?」並開了一槍。子彈擊中了李興的左肩,他倒在地上,感到整個身體已經麻木。
  
李興雖然受傷但仍清醒,他說,聽到李平對兇手說:「讓我活下來,我會給你我所有的錢。」然後,聽到兩聲槍響,被告迅速逃離公寓。
  
確定槍手離開後,躲藏在另一房間的李興的妻子走出來協助兩人,他們撥打911報警。李興聽到李平用普通話說,「幫助我,幫助我」。其妻告訴他,李平狀況不好,要撐不住了。隨後,李平被送往溫哥華總醫院,不久宣告不治,李興被送往皇家哥倫比亞醫院,接受手術治療,得以保命。
  
檢控官Montrichard告訴陪審團,他們稍後會看到一段視頻畫面,是在槍擊案發生前,在寓所外拍下,他們並會將一部手機呈堂作為證據。該部手機是在案發時被告在現場留下,登記人是被告的父親,而被告亦是手機主要使用者。在為期三週的聆訊期間,法庭將會傳召15名證人出庭作供。
  
李平來自中國上海,32歲,持學生簽證來加,但未曾入學。她於2009年3月3日晚8時,在本那比市Madison街2300號路段一棟公寓的25樓單位內,被連開兩槍打死。李平被槍殺後,其父母抵達溫哥華處理女兒後事,表示李平自稱在一間超市找到工作,不料卻在妓院賣淫,對於死者在色情場所工作存有質疑。◇

責任編輯:魏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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