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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國中、小 候用主任資格 期限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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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25日召開記者會,對桃園縣政府限制主任資格保存5年並強行借調候用主任,認為已逾越法律授權;對此,桃園教育局回應:考量現今教育環境及相關法規變化極大,故桃園縣主任儲訓課程有完整之規劃,倘考取主任資格之候用主任5年內未及擔任主任,其學校教育行政專業未必能符應教育現場所需。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指出:糗!全國唯一,桃園縣國中、小候用主任資格,保存期限五年。儲訓合格後,如5年內(以儲訓合格後之下一學年度開始計算)未獲聘擔任主任…,即喪失主任候用人員資格。引起許多擁有候用主任資格的人員不滿,陸續向該會投訴,該會認為桃園縣政府已逾越法律授權!

該會認為:候用主任5年資格限定,既不合情又不合理,對於有意於行政工作的國中小老師,必須先通過甄選考試,再經過八至十週的儲訓合格後,方可取得候用主任資格。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認為:因為有「保鮮期」的限制,很多候用主任頗受壓力,必須打探、請託本校或他校校長開缺,當然,走後門、送禮、量身訂做開缺…的傳聞就滿天飛!「其實我們的尊嚴也很受傷!」ㄧ位候用主任如是說!

對此桃園教育局回應如下:教育行政專業應與時俱進,倘考取主任資格之候用主任5年內未及擔任主任,其學校教育行政專業未必能符應教育現場所需。依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第10條規定:甄選及儲訓作業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桃園縣教育局目前未有以候用主任身分借調之教師。該局絕未有「強行要脅」候用主任借調至教育局之情事。

桃園教育局表示:各校遇主任出缺時,由校長就候用人員優先遴聘為原則,惟學校迭有反應教師擔任行政工作意願不高,部分學校需由未具主任資格之教師代理主任職務,甚或異動頻繁,為使學校有行政人員投入校務,桃縣除每年辦理主任甄選儲訓外,更鼓勵具有主任資格之教師,積極參與學校行政工作的行列。(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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