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有果渣油充當橄欖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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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綜合報導)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調查市面上的橄欖油產品,發現有橄欖果渣油產品被標示為「橄欖油」,消費者可能會混淆。

消委會檢驗市面11款橄欖果渣油,英文正確標示是Pomace Olive Oil,但包裝上的中文標示,就錯誤寫作橄欖油或精純橄欖油;另外6款產品則只有英文,沒有中文標示。零售點貨架亦沒有寫清楚是橄欖果渣油。

消委會解釋,根據國際業界定義,橄欖油分幾類,包括直接從橄欖提取的第一度油,即初搾橄欖油,含有抗氧化劑多酚類化合物。但多酚類會隨著精煉加工而流失。因此,經提煉後剩下的果渣,再提煉出來的果渣油,就不可以稱為橄欖油。而橄欖油的價錢一般與果渣油相差4倍。

消委會指,已經把資料交食物安全中心及海關跟進。食物安全中心表示,暫未有為橄欖油設定義,亦未有訂立成份標準,但根據法例,食物名稱不得有虛假或誤導等成份,食安中心會跟進。海關則已根據商品說明條例跟進事件,一旦有足夠證據顯示觸犯相關條例,會採取執法行動。

有食品科學專家指出,儘管橄欖油和橄欖果渣油有不同定義,但兩者均可作為食油;兩者的飽和脂肪與不飽和脂肪比例,亦大致相同。

消委會提醒市民,初搾橄欖發煙點低,適合用作配搭沙律或淋在已煮熟的菜餚上,一般不用作煮食;而普通橄欖油和橄欖果渣油則可用於日常煮食。而若儲存適當,橄欖油可保存一年,其味道在首兩個月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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