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報告(九)

作者:孫思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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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14日訊】

四、中國國家器官市場

中共通過一種全球性的大規模高度專業化的器官移植謀利的商業運營模式進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也可以稱其為中國國家器官市場。

中國國家器官市場是中共開動國家機器,建立法輪功學員活體器官庫,進行大規模產業化器官移植而成型。以巨大的器官數量;高質量的供體;超短的等待時間;高效率的移植手術和高昂的收費為其商業運營特點。中國國家器官市場的零售流程和供應鏈系統的高效率造成了大規模活摘器官,使得更多的法輪功學員成為活摘器官的受害者。

根據中國大陸提供的數據進行計算可以看出,1999年是一明顯分水嶺。1999年以前中國大陸器官移植的單位和移植量很少,1999年以後器官移植的單位和移植量暴增。尤其是2001年之後,相當數量的醫院成立了器官移植中心,連不具備移植手術條件的市級中醫院,一些中型的區級(二級)醫院,甚至基層軍隊醫院(衛生所)都開展了大量的器官移植手術。實施肝移植的醫院由1999年以前的19家暴增至500多家(截至2006年4月);1999年以前20多年的肝移植累積總數僅100多例,1999年以後呈指數增長,2005年年移植量已達4000例。實施腎移植的醫院由2001年的106家增至368家(截至2006年4月);從2001年至2005年四年期間至少實施了三萬多例次的腎移植,幾乎相當於前40多年的總和。心臟移植、胰-腎、肝-腎等多器官聯合移植在1999年以後也取得突破和明顯增長。

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說:「在過去十年間(1997-2007),中國器官移植數量飛速增長。」他是這樣具體描述的:「全國一共有600多家醫院、1700名醫生開展器官移植手術,太多了!」相比之下,在美國,能夠做肝移植手術的只有約100家醫院,從事腎移植的不過200家;而香港特區能夠從事肝、腎和心移植手術的醫院僅各一家。

從1999年到2007年,中國器官移植市場飛速發展。在2003年,中國器官移植數量突然大幅度成倍增長。2003到2006年間在國際上掀起了到中國的器官移植旅遊熱潮。中國一些醫院的器官平均等待時間短到不可思議的1-2週。

至2000年底,中國大陸腎移植累積總數達34832例,僅2000年實施腎移植數就超過5000例次,形成了一批具備相當規模和綜合水平的腎移植中心,2000年全年移植數超過l00例的腎移植中心已達23個,它們實施手術的總和占當年全國腎移植總數的比例超過60%。至2001年底,中國大陸腎移植的累積總數達40,393例次。其中,在2001年已經登記的106個單位共施行腎移植5561例,年移植數量在世界上僅次於美國。

2002年12月2日刊登在中國醫藥報上《我國器官移植現狀》的綜述總結了1989年至2001年中國大陸器官移植狀況:「腎移植是我國臨床開展最早、例數最多、技術最成熟的大器官移植。目前,我國已有29個省、市、自治區開展了這項工作。腎移植的術式已基本定型,成為治療終末期腎病的常規手術。」「開展的單位和移植例數逐年增加:1989年、1995年、1998年、1999年、2000年和2001年分別施行了1049、2382、3596、4323、5542和5561例次腎移植」。

迫害法輪功開始4年,中國大陸移植腎的數量就和前40年的數量持平。來自中華器官移植學會的數據顯示,自2000年開始,中國大陸每年腎移植的例數都在5000例以上。2004年,全國登記的腎移植例數為10220例,其中親屬供腎162例,占1.59%,全國可以開展腎移植的單位有195家,年例數在100例以上的單位有36家,年例數在200例以上的單位有8家。2005年,全國登記的腎移植例數為9699例,其中親屬供腎270例,占2.78%。

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普外科主任、肝臟移植中心主任嚴律南表示,自1999年起,中國肝移植才開始步入成熟期。肝移植在初期階段1977~1983年7年間,行57例,無1例存活超過1年。停頓7年(1984~1990年)後,從1991年又開始起步,直至1998年,在這8年間施行78例,開始出現長期存活的病例。從1999年開始,移植數量成倍增加,1999年、2000年和2001年分別施行了118、254和486例次,到2001年登記處的統計累計996例次。

到2000年,全國已有30多個單位施行肝移植,當年總例數已經達到258例次。進入本世紀後,國內肝移植出現高速發展的態勢,到2006年,中國大陸年肝移植例數超過3000例,總數已達12000餘例,開展肝移植單位超過200家。

2007年8月18日,國家衛生部醫政司司長王羽透露,到目前為止,中國內地已有164家醫院經衛生部審定批准開展器官移植;每年進行3000多例肝移植手術,截至今年六月底已累計完成14613例。新華網上海頻道報導,從2005年3月到2007年5月間,中國已經有超過萬人接受了肝移植,其中有9610人在中國肝移植註冊系統內備有完整的信息。中共這樣大量的肝移植手術,卻沒有說明肝供體的來源。

在中國大陸,一個肝臟移植包括醫療費用售價10萬美元,腎臟每個6萬5千美元,心臟15萬美元。僅天津東方器官移植中心,肝移植一年的收入就是一億人民幣,而且器官為免費,不計成本,手術本身的費用和書後醫療護理不超過兩萬美元,利潤超過百分之三百。

2006年,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皇家檢察官喬高(David Kilgour)和著名人權律師麥塔斯(David Matas)就中國大陸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進行了多方調查,發表了調查結果,《血腥的器官摘取–關於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常被稱為大衛的調查報告)(BLOODY HARVEST)。作者根據一些公開的數據,認為中國器官市場高速發展的幾年中,有41500宗移植手術的器官來源是無法解釋的。該報告收集到了能夠證明指控的幾十類證據。2006年7月,他們發表第一版調查報告時,已經收集到了足以證明指控的18類證據。2007年1月底發表的第二版調查報告中,收集到的證據已經達到33類。從2006年7月起,喬高和麥塔斯到了四十多個國家,發表公開演講,公佈他們的調查結果,同時不斷地收集到新的證據。

2001-2008年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數量:目前保守估計四萬至七萬例。

減法:器官移植總數-死刑犯器官

自2006年三月初起,不斷有證人指控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並焚屍滅跡,追查國際據此對中國大陸器官移植手術資料追蹤調查,調查的重點是2001年至2006年不到五年期間器官移植狀況。調查結果,截止2006年初,中國已實施各種器官移植的數量九萬餘例,其發展速度、數量、涉及的範圍和超短等待時間的配型施行手術,均顯示2000年以來中國大陸確實存在一個無法用捐贈和死刑犯器官解釋的龐大的活體器官庫。

《「死刑犯」撐不起中國器官移植市場上的蘑菇雲》報告中,對死刑犯可以提供的器官做了精確估計。按照其計算公式,每年官方處決的人數在一萬人左右,可供摘取器官的死刑犯比例為30%,一個犯人能提供的器官數量(腎和肝)是3個,3個器官能同時都被利用的比率設定為75%。估算結果是,每年死刑犯能提供的器官差不多在6750例(腎、肝)的水平。

為甚麼死刑犯被利用的比例取值30%,而不是50%,或者80%?有四個主要因素:

1、組織配型要求是利用死刑犯的一大瓶頸,相同血型匹配的比例在30%左右;從醫學角度說,直系親屬之間HLA完全配型的概率是50%;而一般陌生人之間的配型概率在20%~30%之間。換句話說,可利用的死刑犯不會超過30%。

2、「冷缺血時間」的限制。器官離開人體後細胞會死亡,一個人心臟停止後,其器官若不馬上處理並存放在超低溫的特殊培養液中,15分鐘後器官就不能再用。即使摘除後馬上存放在低溫的特殊培養液中的器官,必須在有效的缺血時間內進行移植手術。目前腎臟的冷缺血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肝臟不超過15小時,心臟不超過6小時。所以,死刑犯的器官除了組織配型的限制外,還必須要儘可能的縮短冷缺血時間。在器官移植上,不存在儲存器官以備日後利用的問題。

3、死囚器官是「過期作廢的一次性資源」。如果與這一批病人的組織配型不高,這次沒有用上,也就沒有下一次機會了,因為人已經被押赴刑場處決了。所以,死刑犯是一種沒有「儲備能力」的「一次性資源」。其他活體的器官來源,就沒有這個局限性。這次不行,返回到器官供體庫裡儲備著,等下次再用。當然,我們也看到一些報導說,某個法院有時故意不確定執行死刑的日子,等醫院找到病人再說。這種情況是存在的,但是,殺死刑犯是中共的政治任務,不可能為了每個死囚的器官能被利用,而一個個的留著不殺等著備用。相反,中共為了政治目的,號稱要「大快人心」,有在節假日(元旦,五一,十一等)集中槍斃一批犯人的習慣。在沒有器官共享體系的情況下,這種行為也會導致器官的不能被利用。

一名天津武警總隊醫院燒傷科的醫師王國齊,曾在美國國會的國際運作及人權委員會舉行的聽證會上就盜取死囚器官出庭作證,他在「我在死囚身上剝皮」的自白書中,也描述了他親自參與的到刑場取器官的過程。四個犯人,只有一個被取器官。他被要求在聽到槍響後十五秒內必須把囚犯抬到救護車內,他同另外一名醫生用了十三秒。

4、死囚器官是「時空分割的小樣本資源」:死刑犯是在不同時間、不同地區(時空分割)被處決,由於中國沒有如同美國那樣的器官共享網絡(United Network for Organ Sharing,簡稱UNOS),所以死刑犯作為器官來源,組織配型是在小範圍或者當地進行的,屬於「小樣本資源」。有學者指出,地方法院與當地醫院形成了地方利益,這種地方保護主義使得外地醫院要來本地弄器官也就更不容易(到了2009年8月,中國才公佈將在境內10個省和城市試點推行人體器官捐獻體系)。對某月、某地而言,死刑犯器官原則上只能跟那個時間、那個地方的病人受體進行器官匹配,所以,匹配率不高造成的器官不能被利用是很明顯的。

按官方報導,2000-2008年器官來源的比例中,來自親屬間活體移植比例逐年增加,來自死刑犯的器官比例(不是數量)在減少,死亡自願捐贈的仍然是微乎其微。1999年親屬間活體移植占2%,2004年是4%,2006年是15%,到了2008-2009年,據《中國日報》引述權威人士說法,有40%來自親屬間活體移植,60%多的器官來自死刑犯,而死亡自願捐贈的從2003年到2009年只有130人。大陸《財經》雜誌2005年第24期稱中國95%以上的供體是屍體,而屍體幾乎全部來自死刑犯。《三聯生活週刊》2006年4月報導,中國98%器官移植源控制在非衛生部系統。中國肝移植註冊網站上列出的1999-2006年肝移植中活體移植的數量遠遠小於總量(雖然是不完全統計,但相對比例具有參考價值),也說明活體的比例在2006年前非常小。

根據上面這些數據,在2000-2002年器官來源95%以上都是死刑犯,2008年的器官有60%左右來自死刑犯。以腎和肝為例,根據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提供的數據,2000-2002年每年有6000-6500例。全軍器官移植中心主任石炳毅在2009年9月做客新華網時提供了一個2008年的數據,2008年完成肝臟移植三千多例到四千例,腎臟移植六千多例,那麼,如果根據《中國日報》目前有65%的器官來自死囚的官方說法,2008年的死囚器官應該有5850到6500例。

6750例(腎、肝)的估算數字和歷史數據的5850到6500例,有相當高的吻合性。從2000-2002年和2008年的數據來看,死刑犯提供的器官大概在6000-6500例(腎、肝)左右。按照2001年至2006年不到五年期間各種器官移植的數量九萬餘例,減去約三萬餘例死刑犯器官數量,2001-2006年中,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當在五至六萬餘例左右。

乘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數目乘以活摘比例

前美國智庫的中國問題專家資深記者,依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在《國有器官》(State Organs)一書中用調查取樣的方式估算2000-2008年的活摘器官數量。

他指出,整個勞改系統關押的人數一直是秘密,但按照勞改研究基金會從一千個監獄和勞教所的經濟產出等線索估算關押人數並匯總,中國大陸勞改系統關押人數在300萬至500萬之間。

葛特曼在自己的調查中,通過詢問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每個監室中法輪功學員的比例,得到了一個全國平均的比例:15-20%被關押者是法輪功學員。通過這個比例和勞教系統關押的總人數,可以估算中國大陸監獄和勞教系統中在2000-2008年中每天關押法輪功學員的數量在45萬到100萬之間。也就是說,每天都有45萬到100萬的法輪功學員在中共的監獄勞教系統中被關押。

這個數字似乎很大,但是按照1999年7月,中國公安內部調查稱,大陸煉法輪功的人數達到七千萬至一億。那麼被關押的學員只佔修煉群體的1.5%。

下一步,葛特曼算出了2000-2008年被關押法輪功學員的總數量,早期勞教一般是1-2年,到2008年,5年勞教相當普遍,用三年作為平均數,2000-2008年,中共監獄和勞教系統總共關押過1200000至2666667名法輪功學員。換言之,活體庫數量為120萬到260萬之間。

在他調查的50位學員中,16人,近30%被進行過為活摘器官做準備的體檢。其中一半屬於老弱病殘,或絕食很長時間,並不適合活摘器官,其被檢查身體的原因是做樣子,使得其他法輪功學員不引起懷疑。

另一半則是年輕,健康,沒有絕食的法輪功學員,他們接受的檢查並不一樣,但其中都包括驗血、驗尿、心電圖、腹部X光片。而且,他們接受定期複查,複查內容與組織配型有關。這一部份法輪功學員是為活摘做準備。

接受檢查的法輪功學員 低估計值 高估計值

接受檢查比例 30% 30%
接受檢查的數量 360,000 800,000
接受檢查不活摘比例 50% 50%
接受檢查準備活摘數量 180,000 400,000
被活摘比例 5% 30%
被活摘數字 9,000 120,000
最好的估算數字 65,000

關於被活摘學員的比例,為了保證最低的成本可以回收,只要活摘5%就可以盈利。而就法輪功學員回憶,每3-4名接受檢查的健康法輪功學員,只有一名被轉移關押,而這個比例和死刑犯器官公式中的30%非常吻合。至此,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數目的範圍為九千到十二萬例,最好的估算數字是六萬五千例。(待續)

——轉自《明慧網》,有刪節

(責任編輯:簡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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