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審理殘疾人移民申請 澳注重其社會貢獻

權衡申請人帶給社會利弊兩方面為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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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鄭庸澳洲悉尼編譯報導)申請移民澳洲的殘疾人或病患者,其申請審批將會根據他們所能給澳洲帶來的社會貢獻與經濟方面的利益,而不僅僅是他們將會給澳洲的健康系統帶來的負擔。這是澳洲政府剛剛宣佈的關於殘疾人移民政策的改革措施。

澳洲移民與公民部長博文(Chris Bowen)發佈新聞表示,在審理有殘疾或病患者的移民申請上,政府致力於做到更加公平、靈活,並因人而異地分別對待。

「從現在起,政府在審理移民簽證申請時,對健康要求要予以全面的考慮。」博文說,「政府將會把移民申請者及其家眷即將給澳洲帶來的社會貢獻與經濟利益,與他們所將導致的醫療費用相比較。這意味著,一個申請者即將造成的醫療花費,可以被他及其家人即將給澳洲社會帶來的利益所抵消。」

澳洲政府提議,從明年7月1日起,把「顯著負擔臨界線」的規定從原先的2.1萬澳元提高到3.5萬澳元。一個移民申請人所需要的醫療費用高於此線,就被視為將導致顯著的醫療與社區服務的開支。

對於在境外審理的出於人道原因而提出移民申請、但其健康狀況達不到要求的人,如何免除健康考量,政府也將簡化有關規定,使其與在澳洲境內審理的做法相一致。

不過,對殘疾人移民申請審理的改革,目的是要權衡申請者即將帶來的利益和花費,並不意味著澳洲要放寬對移民申請者的健康要求。為了保障澳洲的健康標準,打算永久性移民澳洲的人,必須符合健康要求。

博文說:「當然,政府首先考慮的是保護公眾健康,因此我們將一如既往地嚴格執行健康篩選程序。被認為對社區構成顯著健康威脅的人們將不能獲得移民簽證。」

在接下來的幾個星期裡,博文將與各主要有關方面協商,討論如何具體實施這方面的改革措施。這些改革並不需要經過議會立法。詳細的規定已經刊登在移民部網站上(www.immi.gov.au/allforms/health-requirements)。

由於健康原因而被拒絕簽證的,近年來已有不少知名的例子。去年,「澳洲視力」團體僱用了一名來自印度的有經驗和文憑的盲人,這位名叫卡爾(Simran Kaur)的社會工作者在墨爾本照顧老齡人,由於她是盲人,而被移民部拒絕了簽證續簽。「澳洲視力」將她的案例公諸於眾。她向移民仲裁委員會和移民部長提出了上訴,後來於去年10月獲得了繼續留在澳洲工作所需的簽證。

2008年,一德國全科醫生,響應澳洲解決醫生短缺的呼籲來到了維省西部工作。他最初的永久居民簽證被拒絕,原因是他的最小的兒子患有唐氏綜合症,被認為將給澳洲的醫療系統帶來巨大負擔。但後來在移民部長的干預下,推翻了原來的決定,發給了他簽證。

(責任編輯: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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