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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劭文律師專欄】

順利繼承、省錢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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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19日訊】過去比較生前信託和遺囑的優缺點時,我總是一口氣列舉好幾項。但我沒有就每一項全都個別獨立著文說明。今天我想花整個篇幅來說明其中一點:生前信託可讓財產繼承分配較為順利。

除了為民眾規劃資產傳承和保護外,我有時也代表客戶上法院為過世家屬走遺囑認證等程序 (probate, or estate administration)。我相當享受過程中與諸多人士交涉的經驗,且我可以收取的律師費也比一般做資產規劃文件高。

但這卻不表示我希望多接這樣的案子,因為實在話是,走法院程序來繼承財產真的頗為費時,在遺產正式分配下來前,遺產中的股票和房產價值上上下下的,繼承人都沒有甚麼掌控力,買賣時機可以因此不斷地被錯過。我曾眼睜睜地看到這樣的情形發生,當時我心裡便反覆自言:若離世的家屬有成立生前信託,我的客戶們就可以早點拿到所繼承的財產,他們現在就不會那麼無奈了。

當然,仍有民眾對這種說法,不甚買帳。他們常說:「我以前喪偶時,就自己上法院處理過,沒有很麻煩啊。」確實,不認同這說法的民眾經常是鰥寡者,典型的情形是,他們的多數財產都是夫妻倆人聯名,這時,法院認證程序相對會簡單,他們難免便會認為法院認證並那不複雜。然而,當夫妻兩人都過世時,是子女們來繼承財產了,這時候就不同了,這時法院認證的過程通常費時得多。

而基於稅務上的後果(例如:增值稅、地稅等)、本人自身財產掌控力、對財產的保護,以及贈與後,子女是否會持續盡孝等等的考量下,自己的財產與子女聯名或全數贈與子女來避開認證程序,常是划不來的決定。

因此,生前信託經常是最一舉多得的規劃選擇:信託內的財產不用經過法律程序,可以迅速將財產分配給您指定的後人,並可在增值稅、地稅和遺產稅方面為全家提供較高的保障。所以,請記得諮詢律師來確認最適合您的規劃方案。

◆筆者王劭文出生於臺灣臺北,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及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畢業,並獲領紐約大學華格納公共服務研究所最高等獎學金,主攻美國醫保政策。領有紐約州律師執照,從事耆老保健及資產規劃服務,聯絡請洽718-844-8560。

(責任編輯:索妮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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