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地監局新指引保障客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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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真香港報導)香港地產代理監管局發出新指引,要求代理在收集客戶個人資料時,需提供一份聲明,清楚指明收集資料的目的及資料有可能轉移。

自07年至今年8月,地監局共接獲17宗涉及有地產代理把客戶個人資料轉移給第三方的投訴,但沒收到地產代理轉售客戶資料予另一家地產公司的有關投訴。

針對地產代理直接促銷、收集、使用及處理客戶個人資料,地監局發出新的執業通告,有關規定列明,除非獲客戶同意,否則代理不應該將資料向另一間地產代理披露,就算用資料去幫忙找律師或按揭,亦要先得到客戶同意。

規定指出,地產代理向客人直接促銷時,需說明客人有權拒絕再接受促銷。如果地產代理違規,個別代理或代理公司會被吊銷牌照。有關規定將於下月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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