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孟賢承認Progress for All幫其競選

【大紀元2011年09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春榮、吳雅儒綜合報導】9月1日,《舊金山紀事報》的一篇報導指出,李孟賢在宣布競選市長的兩週前,就在市倫理委員會填寫了市長競選人的申請表,並且在該表格其中一項「你作為候選人,列舉出所有你所知的準備為你籌款和做競選的組織」的填寫中,李孟賢寫道﹕「已經形成了一個『選吧,李孟賢』委員會」。

這個信息的暴露,又使得人們關注李孟賢與運作「選吧,李孟賢」的Progress for All組織的關係,以及李孟賢是否在該組織關閉之前就已經是競選人的問題。

舊金山民主黨縣黨中央主席佩斯金(Aaron Peskin)認為,李既然這樣填寫了,就承認這個組織的組建是在幫他競選,否則就是在做偽證。

佩斯金曾在7月致函舊金山倫理委員會,要求調查Progress for All組織所運作的「選吧,李孟賢」。他認為根據選舉法,每人給競選人的捐款不得超過最高限額5百美元。而Progress for All組織不受選舉法的限制收取的一些捐款高達一人5千美元。

在8月8日倫理委員會舉行的聽證會上,爭論的焦點是,在Progress for All組織8月1日關閉之前,李孟賢是否屬於競選人。最後倫理委員會得出結論,李孟賢在那個階段不屬於競選人,因此Progress for All組織就不受選舉法的限制。

倫理委員會的主任聖克羅伊(John St. Croix)說李孟賢早在7月21日就填寫了參與競選市長的表格——《公務員和候選人競選聲明》,但他說李是在他的要求下填寫的。聖克羅伊解釋說,根據州法,當某個職位將面臨競選時,在位者不論是否準備參選,都必須填寫一個表格。因此倫理委員會早就要求李孟賢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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