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 : 暴拆後的聽證會

標籤:

【大紀元2011年08月05日訊】近來上海各區紛紛都在對被暴拆後的冤民們舉行聽證會,各區對聽證會方式不同,據我獲悉,虹口區、浦東新區對當事人提出不許請代理人的苛刻要求。其他各區容許請二個代理人陪同進去。聽證會現場沒有一個旁聽觀眾,很顯然,這是關門審判會,而不是甚麼所謂公開公正公平的聽證會。

縱觀各區信訪辦在聽證會通知上這樣寫著:「根據信訪條例第31條之規定,現就你信訪之事舉行聽證會。」那麼信訪條例第31條是如何規定的呢:「對重大、重複、疑難的信訪事項可以舉行聽證。」信訪條例第33條又規定:「信訪事項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複雜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現今的訪民都有多年的訪齡了,而信訪條例自2005年就頒布,為何當年不召開聽證會,而是六年後的今天想到要開聽證會了?請問政府信訪辦,能不能對此作出解釋?新的信訪條例頒布,上海政府多年來的行政不作為早已違反了《信訪條例》的基本精神,現如今卻要為訪民召開所謂的聽證會能是一個公平、公正的聽證會嗎?更可笑的是,即使許多訪民去召開了政府舉辦的這場聽證會,60天,甚至120天後都未能拿到信訪終結,這又是依法行政的作為嗎?

訪民們早對信訪辦長時間的行政不作為而絕望,冤民紛紛來到天安門,中南海,新華門去喊冤,更有人來到三里屯去尋找聯合國各機構,而冤民的行為一旦觸動政府的底線,那麼他們面臨的便是政府的殘酷鎮壓,裘美莉、魏琴、曹義寶、陳啟勇、童國箐、鄔玉萍、毛恆鳳、周雪珍、張麗萍、呂龍珍等等先後遭遇勞教……這些冤民都是政府常年行政不作為下的歷史遺留產物,請問這又是誰之過?

政府長期以來的無賴行徑早讓冤民們心寒,如今,北京不再是信訪路上的唯一途徑,許多中國冤民們紛紛奔赴海外舉行抗議,尤其是上海訪民帶起來一股聯合國上訪的旋風,公然在聯合國門前拉出:「中國共產黨,請把搶去我們的財產還給我們!」這樣的口號。它向世人展示了暴政下冤民們的處境,也讓世界瞭解了「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是一句實實在在的謊言!

中共用聽證會和終結報告這招來威嚇冤民。想來實在好笑,把人家房子強拆,自己又違反信訪條例數年不作為,現在又冠冕堂皇的要唱甚麼聽證會的戲碼,難道上海政府都不為自己的卑劣行徑羞愧嗎?在此,我想對上海冤民們說,不要把聽證會當一回事,聯合國的那條:「中國共產黨,請把搶去我們的財產還給我們!」橫幅就是你們的心聲……

相關新聞
孫文廣:救救暴拆下的「窩民」
投書:上海暴拆民宅建豪華黨校
讀者投書:共產黨對普通人肉體和精神的雙重絞殺
讀者投書: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 捍衛香港的自由與權利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