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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虐女兒成植物人 母判7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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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日電)鄭姓小姊弟去年遭母親、外婆、阿姨3人以香菸燙手腳、童軍繩綁頭、鐵槌敲打等方式凌虐,導致女童瘦到只剩11公斤變成植物人,台北地院今天重判鄭母等3人。

鄭母等3人辯稱幼童傷勢是因玩耍、滑倒摔傷造成,但鄰居證稱天天聽見小孩哭聲、男童也說自己和姊姊常常被大人打。法院認定鄭女等人手段凶殘,依重傷害罪等,判決鄭姓小姊弟的母親7年6月、外婆5年6月、阿姨4年8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鄭姓女子離婚後帶著1對子女投靠娘家,並與母親、妹妹同住。鄭母等3人只要遇到5歲女童不乖,就以鐵槌敲打、皮帶痛毆、香菸燙手腳、熱水燒燙腿等方式凌虐,甚至還拿童軍繩綑綁女童頭部、抓頭撞牆。

女童遭凌虐1年後,不但遍體鱗傷,還瘦到體重只剩11公斤。直到去年5月,朋友來訪時發現女童性命垂危,力勸家屬將女童送醫急救而撿回一命,但女童因腦部傷勢嚴重變成植物人。

鄭母等3人還將施暴對象轉移至4歲男童身上,男童若好動不聽話,就用長棍、皮帶毆打。去年9月間,托兒所老師發現男童全身都是瘀傷,通報社會局安置,檢警介入調查後,將鄭母等3人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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