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斯金談Progress for All的非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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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8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吳雅儒舊金山報導)Progress for All組織兩月前發起「選吧,李孟賢」運動已8月1日宣佈關閉,8月8日舊金山倫理委員會作出決定,不認為該組織的這個活動違法。8月10日,舊金山前市參事會主席、民主黨縣中央委員會主席佩斯金週三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Progress for All組織所作所為具有非法性。

佩斯金認為,Progress for All組織發起的「選吧,李孟賢」運動,暴露出舊金山選舉財政法(the campaign finance law)的一個漏洞。他說這個法律是用來保證選舉的公平和自由。 而Progress for All組織的人卻從少數大人物處收取了大量金錢,這些人多數是與華裔社區有關聯。 這個組織用這部分籌集的資金來為為一個競選人發起競選運動,這對其他競選人來說是很不公平的。

佩斯金說,在舊金山選舉法的限制下,不論是誰,給競選人捐款不得超過最高限額500美元。這麼做的原因是,可避免個人或組織控制選上的官員。在這一法律下,不可能有公司、政府或者外國政府用上百萬的資金去控制一個競選人,從而有力的保證了市長競選的公平,誰都有可能當選。500美元對於一些人來說可能不是個小數,但對富人來說根本不算什麼。富人可以一下子拿出成千上萬美元捐款來助選,但那是違反選舉法的。

佩斯金指出,一些人就成立了這個委員會,看起來是為了說服李孟賢參選。最後就達到了一個目的——一些有權勢的人捐出5千美元來助選,而不受選舉法的限制。他表示, 「在我寫給倫理委員會的一封長達37頁的信中,我提出了幾個我認為該組織違法的理由。其中有些甚至可能涉嫌犯罪,而且是重罪。這其中包括違反競選花費限額。而這個花錢的委員會與競選人之間的協調,也是非法的。」

佩斯金進一步指出,這些捐款的大腕都是什麼人呢,一些是通過白蘭在澳門取得賭場執照的人,一些是曾經因剋扣工人工資而違法,但照樣獲得市府工程合同的人。

佩斯金認為李孟賢改變主意不是什麼問題,問題的關鍵是﹕「他與白蘭和中共政權的關係,那些錢從何而來?誰收益?從市府那裡獲得的是什麼合同?什麼特別的優惠?將把我們偉大和平等自由的國家引向何方?」

另外﹐市參事會主席邱信福8月10日表示,倫理委員會的決定是不正確的,同時還有許多事實進一步呈現出來,相信對這個組織的調查還沒有完結。

而市參事艾華樂(John Avalos)8月9日表示,將促使立法來堵塞這樣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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