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衛署:捷運吸菸不可一罪二罰

人氣: 10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7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7日電)網友爆料,在高雄捷運抽菸,只罰新台幣1500元,約為菸害防制法罰金的8折,而且還涉及「一罪二罰」。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對此表示,要向地方相關單位了解情形。

不願意具名的爆料網友告訴中央社記者說,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是禁菸區,菸害防制法規定禁菸區吸菸罰2000元至1萬元,他看到高捷車廂內燈箱文字「禁止飲食、抽菸,違者罰1500元」,罰金打8折,癮君子在這邊吸菸「真是賺到了」。

還有署名「衛生局佳珍訪客」的網友今天上午10時上網回應:「高雄捷運是依照捷運法處分違法菸者,我們衛生局有收過捷運處分後會轉給衛生局再罰2000元以上罰鍰」。

這段文字讓爆料網友看不懂,也讓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衛教中心主任游伯村費解,認為就字面解釋,癮君子在高捷抽菸,先會遭到高雄捷運公司依照大眾捷運法開罰1500元,再由高雄市衛生局依菸害防制法開罰2000元以上,等於是一罪二罰。

游伯村說,一罪只能一罰,在捷運上吸菸,違反兩個法,只擇一而罰,他要繼續了解高雄或台北捷運公司、地方衛生局是否有一罪二罰的情形。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