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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浩敏:法官勿作恐龍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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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靜萍、黃進恭台中19日電)司法院長賴浩敏今天表示,法院的存在是人民委託政府、託付政府的,法官享有審判獨立權,要保護人民權益,審判過程公開透明化,避免作出恐龍判決。

賴浩敏今天到台中地院參加全民司法改革座談會,他指出,司法是正義最後一道防線,是以保護人民權益、實現社會正義為最重要目標。

賴浩敏說,法院是人民委託政府、託付政府,為人民開設的,法官是為人民服務,法官享有審判獨立權,這些是為了實現正義、保護人民權益,特別是保護訴訟權。

他並表示,長期以來談司法改革,但人民感受不到,司法改革離人民所希望的境界還很遙遠,因此司法從業人員還有很大努力空間。

賴浩敏還指出,人民常詬病法官會不會貪污?法官風紀有無問題?1個案子辦3年、2年算快,但拖個7年、8年也不稀奇。他說,遲來的正義不算正義,人民詬病有理,希望法官要為人民不是為自己,期待法官心態要正確、開庭態度要適當,特別是在無罪推論的情形下。

賴浩敏說,司法官要親近人民,了解人民對案件的感受,希望法官具有同理心,不要作出讓人民嚇一大跳的恐龍判決,這就是人民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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