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尋仇砍斷右掌 男判賠280萬

人氣: 36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6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8日電)苗栗1名男子為了幫朋友出氣尋仇,2年前持西瓜刀追砍當時就讀育民工商夜間部的劉姓學生,並砍斷他的右手掌。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男子應賠償新台幣280萬元。

根據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家住苗栗公館的劉姓男子聽聞朋友被劉姓學生毆打,去年2月晚間與胡姓友人開車至苗栗市,等候當時就讀育民工商夜間部的劉姓學生下課,準備幫忙教訓對方。

判決書指出,73年次的劉姓學生發現苗頭不對趕緊逃跑,劉、胡2人分別持西瓜刀和電擊棒在後方追逐,最後劉姓學生跑到1條死巷內,遭劉姓男子以西瓜刀揮砍,造成劉姓學生全身多處受傷,其中右手掌更因出手阻擋時,直接被砍落,自右腕關節截肢,終身殘障。

事發後,劉姓男子遭刑事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劉姓學生也提出300萬元民事賠償。

法院審理時,以劉姓學生當時25歲,計算至65歲退休還有40年工作時間,根據基本工資、傷殘程度等多項因素計算出勞動能力損失為220萬元;並審酌雙方經濟情況、劉姓學生受傷痛苦情形,要求劉姓男子應負60萬元精神撫慰金。合計劉姓男子應賠償劉姓學生280萬元,全案可上訴。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