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援會公佈6.4抗暴者子女成長基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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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03日訊】為紀念「六四」天安門民主運動22週年,「中國政治及宗教受難者後援會」頒發第二屆「六四抗暴者子女成長基金」。獲獎人員如下:

一、助學金獲得者名單如下(每人1000澳元):

1、孫X(孫彥茹先生之子,北京市X小學三年級學生)

2、王XX(王東海先生之子,浙江省X小學六年級學生)

3、車XX(車宏年先生之子,廣西省X小學一年級學生)

4、王XX(王立新先生之女,山東省X小學一年級學生)

5、張XX(張善光先生之子,湖南省X學院三年級學生)

6、卿XX(卿昭先生之子,湖南省X中學高二年級學生)

7、李XX(李德銘先生之女,湖南省X小學三年級學生)

8、許XX(許建雄先生之子,陝西省X小學二年級學生)

9、孫XX(孫正剛先生之子,陝西省X小學六年級學生)

10、陳XX(陳曉昶先生之子,寧夏自治區X中學三年級學生)

二、獎學金(空缺)

三、助學金獲得者家長情況簡介

1、孫彥茹先生:1970年出生,北京市人,捕前系北京市大興縣舊宮鄉舊宮村農民。1989年6月3日晚11時許,孫彥茹先生與本村眾多村民一起,在舊宮鄉集賢村西北側公路攔住一輛戒嚴部隊的裝甲車(車內有12名官兵),搗毀其外部設施。1989年6月4日凌晨被捕,當年12月被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2001年4月出獄。出獄後靠打零工為生,目前在一家私人搬家公司做搬家工,月收入1000元左右,其妻長年無業,一家三口全靠孫彥茹的微薄收入維持。

2、王東海先生:1946年出生,浙江人,捕前系浙江省博物館文瀾商場經理。「六四」期間王東海多次帶領商場職工上街遊行,打出「不要向學生開槍,向我開槍」、「死為鬼雄」等橫幅,抗議政府用軍隊鎮壓學生。1989年7月被捕,1989年12月被浙江杭州中級法院以所謂「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1991年7月釋放。王東海刑滿釋放後至今無工作,2007年離異,女兒由王東海撫養,目前王東海父女倆的生活完全靠政府每月發給的幾百元低保收入維持。

3、車宏年先生:1959年出生,山東人,捕前系濟南第一機床廠工藝處化驗室化驗員。「六四」期間組織、參與當地遊行示威,並組織成立「濟南各界自治聯合會」。1989年6月13日被拘留,同年6月19日被逮捕。1991年3月4日,被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出獄後曾打過多份工,後來年齡大了,患有高血壓,找工作也處處碰壁。2003年結婚,妻子是廣西人,目前夫妻兩地分居,孩子由妻子帶,妻子每月收入800元,僅夠母女倆維持溫飽。車宏年無任何收入,赤貧。

4、王立新先生:1971年出生,山東人,捕前系濟南輕工化學總廠工人。「六四」屠城當日,王立新走上街頭,投入到遊行抗議中,設置路障,將公交車橫在馬路中間。1989年6月13日被拘留,同年6月19日被逮捕。1989年9月2日,被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以「破壞交通工具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97年1月22日獲得提前釋放。出獄後,王立新到處打工,後成家,育有一女。由於有「前科」,找工作極為困難,目前王立新失業已有一年,全家三口的生活全靠妻子在平安保險公司打工所得的1000元維持。

5、張善光先生:1955年出生,湖南人,捕前系湖南省漵浦春風養熊廠承包人。「六四」期間,張善光給北京高自聯發電報聲援學生運動,表示將捐款相助,並向中共中央、國務院發電報,譴責軍隊戒嚴鎮壓學生、市民,又擬寫、印刷「血的真相」傳單,揭露當局於北京的屠殺真相,在縣城主要街道及學校、車站散發。1989年6月17日被捕,同年9月23日被湖南懷化市中級法院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1996年釋放。目前張善光先生無業,全家的生活全靠其妻打工所得的1000元左右維持。為供孩子讀大學,張善光一家已舉債9萬多元。

6、卿昭先生:1964年出生,湖南人,捕前系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珠山鎮中學教員。1989年「六四」期間,在當地帶領學生上街聲援北京學生運動,被以「反革命宣傳煽動」、「流氓」等罪而勞教3年,關押於長沙新開舖勞教所動亂班。勞教解除後,2003年遭不明身份的一夥人毆打致傷殘,公安至今未破案,借的3萬餘元醫藥費至今無法償還。目前當地教育機關不許卿昭上崗教學,每個月由學校發1000來元,妻子無工作,一家三口的生活極為貧困。

7、李德銘先生:1964年出生,苗族,湖南人,捕前系湖南省鳳凰縣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1989年「六四」後,與退伍的幾位戰友一起向黨政軍機關和新聞機構秘密投寄「放下屠刀,鎮壓學生運動終究成為歷史罪人」等文稿。1991年案發被捕,同時開除公職,同年被湖南湘西州中級法院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刑5年,入獄後在湖南第一監獄服刑,1995年釋放。出獄至今的16年裡,李德銘為了生存背井離鄉、南下北上、流落西部,一直在非主流媒體撰稿謀生,2010年元旦家裏發生火災,所有物品被燒光。其妻長年無業,母親年老體弱,女兒讀小學。目前全家四口的生活來源完全依靠李德銘的稿費收入,生活非常艱難。

8、許建雄先生:1969年出生,陝西人,捕前系西北大學化學系學生。1989年參加學生運動,「六四」屠城後,組織領導成立「中國青年民主聯盟」,後改為「中國民主救國委員會」。1990年3月22日被捕,1991年底被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以「反革命集團罪」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1994年在渭南監獄服刑期間,因不服管教,抗拒改造被加刑兩年,2001年3月10日釋放。出獄後,因「前科」問題難以找到工作,只好和妻子一起四處打工, 孩子一直由父母撫養,生活十分艱難。

9、孫正剛先生:1968年出生,陝西人,捕前系西北大學生物系學生。1989年積極參加民主運動,「六四」屠殺事件發生後因為繼續從事反抗活動,參加所謂「反革命集團」,1990年3月被捕,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1995年3月釋放。出獄後,孫正剛從事過許多職業,包括擺地攤、開小賣部等。但由於有「前科」沒學歷,找工作非常困難,其妻也是長年無業。目前孫正剛在一家私人公司做雜工,月收入700元,一家三口的生活十分艱難。

10、陳曉昶先生:1965年出生,寧夏人,捕前系銀川市拖拉機配件廠工人。1989年「六四」屠城後,陳曉昶致信海外的嚴XX、吾XXX,要求加入「民主中國陣線」,1990年1月10日被捕,同年2月20日被寧夏自治區銀川中級人民法院以「積極參與反革命集團罪」判處管制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之後被銀川拖拉機配件廠除名,一直以打零工為生。陳曉昶在建築工地扛過暖氣片挖過地溝,落下腰間盤突出症後不得不離開建築工地。目前陳曉昶在親戚的幫助下開了一個小禮品店,但經營上也是入不敷出,其妻是教師,月收入2000元。

四、特別救助(1000澳元):

李XX(李金鴻先生之女,兩歲)

李金鴻先生情況簡介:1963年出生,湖南人,捕前系湖南資興礦務局工人。1989年「六四」期間,和一批朋友一起聲援北京學生運動,反對政府戒嚴鎮壓學生、市民,當年11月被捕,1990年1月被以「反革命組織罪」判刑4年,在湖南一監獄服刑。出獄後各方面遭到歧視,無法找到合適職業。2008年經朋友介紹結婚,夫妻倆現在湖南株洲打工,薪水微薄,除了維持自己生活外,還要供養年邁的父母。有一女,現兩歲,前不久被醫生診斷為「雙下肢呈『X』型,雙膝、雙足外翻、外展,行走不穩,易摔跤。需手術治療」,現急需籌措醫療費2萬元。

五、由於今年申請者眾多,已超過「後援會」救助能力範圍,故提前頒獎。

目前所有救助款項已經發放到位。對未能獲獎的申請者,我們已直接或間接對他們表示了歉意。

六、衷心感謝不願署名的長年捐助者為本年度基金所提供的1萬澳元;衷心感謝澳大利亞的老七先生救助李金鴻女兒的1千澳元。

「六四抗暴者子女成長基金」評審小組

中國政治及宗教受難者後援會

2011年6月1日於澳大利亞悉尼

轉載《中國人權雙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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