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屋宇署促特首拆寓所僭建玻璃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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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綜合報道)行政長官曾蔭權位於麥當奴道碧雲樓的單位露台用落地玻璃圍封,懷疑屬僭建物。屋宇署巡查過有關單位後,昨日向曾蔭權發出勸喻信,要求他自行安排清拆玻璃嵌板。曾蔭權晚上則發表聲明,表示將根據屋宇署的勸喻,安排盡快清拆現有的玻璃嵌板。

曾蔭權被揭發擁有物業懷疑有僭建物。他前日回應時稱,露台設有玻璃不一定是違規建築。但屋宇署昨日發表聲明,指已派員前往特首寓所實地視察,根據實地視察的結果,發現該單位以大型玻璃嵌板圍封客廳外廊的工程,需要根據《建築物條例》跟進,並已向單位業主發出勸喻信,要求業主自行安排清拆上述玻璃嵌板,或聘請認可人士,證明該工程符合相關附屬法例的要求。如認可人士未能於1個月內提供充份的證明,屋宇署便會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要求業主於60日內清拆有關玻璃圍封工程。

署方解釋,當年麥當勞道64號屬屋宇署大型清拆外牆僭建物的目標樓宇之一。行動的目標是一次過清拆整幢樓宇各單位伸建於外牆須予取締的違例建築物,但並不包括其它僭建物。當時屋宇署基於該行動的範圍,並沒有檢視該玻璃嵌板圍封工程。

曾蔭權則於昨晚發表聲明,指已委託專業認可人士,根據屋宇署的勸喻,安排盡快清拆現有的玻璃嵌板,並會按法例要求,重建合乎標準的客廳外廊。

發展局長否認對僭建物執法不嚴

對於高官僭建風波愈演愈烈,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在立法會上否認當局對於樓宇僭建物執法不力的批評,認為存在的問題十分複雜,要有緩急次序去處理。她表示,香港樓僭建物數量之多、問題之大是眾所周知,當局會以安全考慮為先,按情形緩急而分先後次序處理。

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正清點全港僭建物,但僭建物不一定在屋外,要巡查樓宇內部的僭建「劏房」,有一定難度。她指出,過去3年,政府收到4,400宗涉及「劏房」的投拆,屋宇署只發出73份清拆令,當中有4宗涉及樓宇結構,其餘是涉及消防安全及滲水問題。林鄭月娥指「劏房」不一定犯法,亦不應該完全扼殺。

至於要出清拆令的劏房,主要是影響樓宇結構、阻礙走火通道或有滲水。屋宇署未來會巡查150座失修的目標大廈,預計可以巡查到當中1,300個劏房單位有否違法。

建築物上訴小組成員遭釘契

另外,大律師公會主席林孟達在渣甸山的住所,被指僭建簷蓬,屋宇署前年發出清拆令後,林孟達沒有理會而被釘契。但林孟達其後被委任為發展局的「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成員。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永達說,林孟達知法犯法,令公眾對「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的公正性,失去信心,批評政府的委任決定粗疏。

發展局發言人說,上訴小組的申報利益指引清晰及行之有效,小組主席及成員要採取合理步驟,避免利益衝突,他們亦有責任,在審理每宗個案時,申報可能出現的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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