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一法輪功學員在迫害中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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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謝正華綜合報導)據明慧網報導,多年來,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學員於永娟遭綁架、勞教所關押,及騷擾迫害,身心受到很大傷害,二零一一年四月十日含冤離世。

於永娟,家住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衛星路恆光小區,生於一九五二年六月。一九九七年,因患「尿毒症」臥床四十多天,多方求醫不癒,生命危在旦夕,從而開始學煉法輪功。於永娟很快得到了健康的身體。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功被中共誣陷後,於永娟多次進京為法輪功說公道話,三次被非法關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遭到長春市公安局綁架,非法抄家,勞教一年。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從勞教所出來之前,勞教所讓寫「總結」,於永娟不配合。後來勞教所找到家屬,並威脅說:「如不寫就加期勞教」。臨放人之前,警察把寫好的材料讓她簽字按手印。她不配合,幾個警察拽著她的手按手印。她緊握拳頭,胳膊都被掰青了腫了。撕扯過程中,把不實的材料撒了一地。就這樣,手印也沒摁,一字也沒寫的情況下,於永娟回到了家。

從勞教所回來後,幾乎每到中共「敏感日」,派出所警察都到她家騷擾,抄家,家中的電話被監控(據悉,衛星路派出所前任所長王茂林到她家抄家時,自己說出來的)。

二零零八年元旦前,於永娟正在家中看十幾個月大的外孫女,市公安局和「六一零」(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氏集團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設立的,凌駕於中國憲法、法律、司法系統之上的特別黨務機構、特權機構、秘密組織。)十幾個警察以核實問題為由,進屋就抄家,並要把於永娟帶走,說:兩三天放人。家屬指問「你們每次都說三兩天放回,哪次放回來了?」警察問她先生:「你還支持她煉啊?」她先生說:「當然了,她以前有病,煉好了。」警察問啥病?「尿毒症。」警察們互相對視,誰都無言以對。最後還是把人帶走了。於永娟以零口供,靠正念七天回到家中。

二零一零年十月,於永娟又被抄家。

二零一一年「兩會」期間,衛星路派出所以副所長姜志國,片警大崔為首的十幾個警察又去抄家、騷擾。
於永娟在這種長期的迫害下,身心受到很大傷害,二零一一年四月十日突發腦溢血,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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