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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三星打台廠?工研院:已和解未簽密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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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宋碧龍台北報導)電子3C產業市場,台灣和韓國一向競爭激烈,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潘孟安今天表示,工研院把上百項專利,用簽訂密約的方式低價授權給台灣業者的主要競爭對手韓國三星。工研院則澄清,只有和解,沒有授權。

2009年工研院在美國告三星,侵犯了在消費性電子、顯示器、通訊、半導體這四大領域共上百項的專利權,獲得勝訴後以10幾億元和解,但是有媒體報導兩方後來卻簽訂2大斷送專利權的祕密協定!

台灣電子業優勢 拱手讓三星!

立委潘孟安聽聞此事砲轟簡直喪權辱國,他指出,第一專利訴訟的「立約免訴(covenant not to sue)」條款,即是消費性電子、顯示器、通訊、半導體4大領域,工研院已擁有、申請中、未來6年內得到的專利,同意不拿來控訴三星。

潘孟安批評,這項「保證不告」的內容,占了工研院1萬4,000多項專利的2/3,換算新台幣價值上百億元,花10幾億可卡住上百億;若未來6年也算進去的話,以專利保護期間20年的規定,等於未來26年內,台灣電子業優勢都拱手讓人,讓三星予取予求,如何在國際間競爭?

潘孟安質疑,「保證不告」的4大領域,已是台灣電子業者和三星競爭的主戰場,若加上「牽制後手」條款,等於連買到專利的台灣業者也不可以告,韓國三星公司形同得到了免死金牌,可以盡情使用工研院辛苦研發的專利。

對岸挖角人才 反跟台灣競爭

潘孟安表示,工研院一向是政府輔導民間企業的龍頭,但近來不但惹出授課教雇主規避勞基法的爭議,科技人才還不斷被中國挖角複製出一個又一個的工研院,來跟台灣競爭,如今又簽訂密約,幫韓三星打台廠商,政府的經濟政策在哪?主管的經濟部如何能卸責?

潘孟安質疑,兩項祕密協定背後是否涉及人謀不臧?將提案要求經濟部及工研院專案報告,把密約內容送到立法院接受監督,並制止一切葬送專利權益的行徑。

工研院:絕無幫三星打台廠

工研院長徐爵民今天出面說明,表示工研院絕無幫三星打台灣廠商,國際專利訴訟案普遍以和解收場,而且工研院並不是私人企業,因此,工研院當初會決定與三星達成和解。

徐爵民表示,工研院雖與三星達成和解,但並未將相關專利出售給三星,或達成交互授權協議,但是對於合約當中的免訴條款,還是以保密義務為由三緘其口。

徐爵民說,國內廠商仍可與工研院聯手合作,因應任何競爭對手的威脅;工研院目前也持續與友達及宏碁等國內廠商在專利訴訟及技術開發方面密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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