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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11家有線電視系統附條件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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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9日電)台灣公平會表示,以附帶條件通過旺中寬頻媒體公司擬與安順、博康及其從屬公司(含中嘉網路、全球數位媒體及吉隆等11家有線電視系統)結合案。

台灣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表示,旺中寬頻擬透過取得安順公司及博康公司100%股份,從而控制包括中嘉網路、全球數位媒體及吉隆等11家有線電視系統財務、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吉隆等11家有線電視系統主要經營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業務;全球數位媒體是代理11個頻道的頻道代理業者。

台灣公平會也表示,參與結合事業的股東結構,尚涉及廣告專用頻道代理業者(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有線電視系統(新永安、聯維及寶福)、有線電視頻道供應者(中天電視)等事業,具有影響競爭可能性,此結合型態包含水平、垂直及多角化結合等多種結合型態。

台灣公平會經綜合考量現有法令管制架構、未來有線廣播電視及衛星廣播電視市場發展趨勢、相關市場結構與競爭、產官學各界意見、技術發展及維持未來數位匯流後市場可競爭性等因素後,認為本案對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不利益,依公平交易法第12條第 2項規定不禁止結合,但附加負擔。

附加負擔,包括參與結合事業及其控制與從屬公司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未經公平會同意,不得擔任參與結合事業以外的其他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及其控制與從屬公司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11項條件。

此外,台灣公平會表示,至於本案所涉跨媒體併購所引發的媒體專業自主、言論集中化及資金來源等部分,則須經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等機關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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