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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空服設歧視 北市行政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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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25日電)北市勞工局發現近來某國外航空公司招募空服員時限制「最小年齡23歲」,顯有年齡就業歧視問題。由於這家航空公司在台沒有營業登記,但勞工局仍蒐集資料主動去函予以行政指導。

據了解,由於目前並沒民眾提起就業歧視申訴或檢舉,勞工局基於就業平等機會保障,再蒐集相關資料,主動去函予以行政指導。

勞工局長陳業鑫表示,在調查案件中也發現,雇主不瞭解相關法令,徵才理由多存有傳統對男性及女性特質上的刻版印象。例如電訪員限女性,是因為女生聲音比較甜美、比較有耐心;限男性的工作也多以男性體力負荷較佳,遇到危險也比較不會發生問題等為理由。但這些理由都不足以證明有職務上的必要性。

陳業鑫指出,例如某女性SPA中心以女性客戶為服務對像,工作內容因涉及身體私密接觸,招募時限女性美容師;或男性內衣模特兒,招募時限男性模特兒,可視為其僱用條件與其特定工作特質有直接影響,才能認定非就業歧視。

陳業鑫表示,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就業歧視」規定內容,已增列「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份為由,予以歧視」等16項,除不得有性別、年齡、容貌就業歧視外,其他內容也應注意,以免被罰新台幣30萬元到150萬元的高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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